99.05.19修正
第 60 條 停車空間及其應留設供汽車進出用之車道,規定如下:
一、每輛停車位為寬二點五公尺,長六公尺。大客車每輛停車位為寬四公
尺,長十二點四公尺。
二、設置於室內之停車位,其四分之一車位數,每輛停車位寬度及長度得
各寬減二十五公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寬度不得寬減。
99.05.19修正之條款增加了"但停車位長邊鄰接牆壁者,寬度不得寬減。" 的規定,
不知道幾時以後蓋的房子須符合這條規定??
當初購買的小車位大小符合規定,但是一旦隔壁停大車,我就沒辦法下車啦~

剛好那個小車位靠牆,想說是不是建商也應負責任,當初劃車位時不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