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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居住正義系列三

利用社會資源『譁眾取寵』,自然會受到社會大眾及輿論的反向檢驗,依據101.4.2申請的『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建物謄本』記載,有『建築專業』背景的王家成員-王耀德先生於100.12.30以『買賣』取得王家『向建商開口要5億?(3/28Yahoo-東森新聞)』之2/3土地及房屋(詳附件),以王耀德先生這麼年輕,在『建築師事務所』工作的上班族,似乎不該擁有如此『實力』,除非有富爸爸加持。可惜本人年事已高,如果待遇這麼好,真想問問他們公司還有沒有空缺?國稅局是不是該查查有沒有問題-是否逃避贈與稅?資金來源為何?以其『專業』背景不懂專業法令,似難說服社會大眾-到底是學校沒有教好?還是其服務之『大建築師事務所』沒有教好?唉﹗台灣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有『建築專業』背景的人,本來就應該善用所學,好好為台北市風貌改造盡一份力量,不該為『一己之私』犧牲90%同意都更住戶之權益,名嘴引用之憲法居住權是有不得妨礙公共利益的但書,難道都更不是公共利益嗎?還要『釋憲』?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是99.4.20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令,違憲?立委諸公不專業亂審?當社會大眾及輿論了解『文林苑』的背後-是結合群眾及輿論,包裝成進化版的『釘子戶』-以對抗政府合法作為的傑作,主管機關實不宜再為『釘子戶』量身定作任何保護機制,否則兩棟大樓中央夾著細長二樓透天厝的『世界奇觀』場景,將不斷在台灣上演,這是大有為政府、立法院諸公、名嘴諸公所樂見?這場鬧劇是該收場了﹗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居住正義系列三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居住正義系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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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居住正義系列三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居住正義系列三
2012-04-06 13: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孩子 正義系列

Daniel.tsai168 wrote:
利用社會資源『譁眾取...(恕刪)


從頭到尾

王家所有的動作都不合理

Daniel.tsai168 wrote:
利用社會資源『譁眾取...(恕刪)


吵贏了 可以多拿很多個億
吵輸了 還是拿到都更的利益

換成是我 我也會吵.....

去吵的樂生青年博版面成功
去吵民代上新聞
王家的蔡律師變成台北市政府都更委員

最笨的是在網路上浪費時間吵的人



Daniel.tsai168 wrote:
利用社會資源『譁眾取...(恕刪)

趁這機會,好好檢討一下這整個都更案
從一開始就是有問題,不適用獎勵容積。建商有資源,很會造勢,果然是會吵的有糖吃,非法的建照可以說的好像合法。還好王家吵,全國關注,才讓建商的惡行惡狀慢慢浮現。
解決事情要從根救起,建議北市府重新檢視文林苑建照是否該收回,並追究樂揚公司誘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資料(2.48兆的公共利益在哪裡?)的責任。然後再檢討消防法規,再然後檢討王家不遵照都更手續(前提要都更手續合法)之責。
Daniel.tsai168 wrote:
利用社會資源『譁眾取...(恕刪)


看來你是巷子的人
在這裏發文是沒有用的
請問你們有沒有找律師
爭取自己的權力

還是任由 王家、市政府、建商 三方玩

對了,你的附件太小了
根本看不清楚

另外逃贈予稅 你可以去檢舉
不過不一定會成立
因為王先生 法律程度看來不錯
是有機會做到合法避稅
不過如果你不檢舉
是不會有人查的

kuoyuan1 wrote:
趁這機會,好好檢討一下這整個都更案
(恕刪)


看目前這樣子,想要好好修法...也沒那麼容易.
立委們應該又能再一次拿俏了!

反而是好市長, 他人到底在哪裡?
我是擔心,未來的都更條例修法會不會因為這次抗爭而形成"王家條款"

為解套王家,結果反而產生更多漏洞


killy_chu wrote:
反而是好市長, 他人到底在哪裡? ...(恕刪)

好市長非繫鈴人只是當了解鈴人,所以越解越遭
真正的解鈴人反倒是沒有出面說明!
kuoyuan1 wrote:
趁這機會,好好檢討一...(恕刪)




就像一位網友說的,都更法也要制定公共利益的量化標準。減低一些爭議,讓都更的本意能順利推行。否則就像現在的沒完沒了。


另外它的範圍應該排除建商和都更戶的私人利益,以免都更法淪落為一些垃圾扛著公共利益的大旗,搶奪人民財產的工具。
Xilver wrote:
另外它的範圍應該排除建商和都更戶的私人利益,以免都更法淪落為一些垃圾扛著公共利益的大旗,搶奪無辜人民財產的工具。...(恕刪)

個人覺得.私人利益也是必須的.這樣才有參與都更的動力
但暴力與暴利就真的需要省視
都更建商 與 買地蓋屋的建商 最大的差別在於土地成本是都更戶的
都更建商可說沒什成本(人事成本和影印雜支是最大的負擔吧?)
政府也知.都市更新審議時也是容許給都更建商應有的10~12%的利潤
可是由於都更是由都更建商主導.上下其手的空間變的很大.
如~「土地跟興建成本要估價師估算簽證」,由於3個估價師是建商請的
估算師是否公正這個也常成為爭議(建商建築成本被高估,都更戶地價估算結果不如市場行情)
在公視一篇報導中說到:地主若對估價結果不滿,可以在都更審查會議陳情,讓地方估價師公會介入處理,但公會已經和建商綁死,如果之間涉及利益交換,甚至會不願意公開出去輪派,怎麼樣都不會對地主有幫助。他強調:「估價師只和地主做一次生意,但要和建商合作機會卻很多,你覺得估價師會傾向誰那邊?」
引用自:http://pnn.pts.org.tw/main/?p=22747

如果都更建商真能老實只賺政府認為的10~12%利潤,或許現在都更的爭議和糾紛就不會這麼多了!
至於士林這個事件的都更建商是否也只有"實拿"10~12%利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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