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與都更

既然都更問題一堆,又有王家被強迫的疑慮存在
為何不乾脆把都更改為改建?
這樣一來不就沒有所謂的圖利建商或者強迫王家的問題了?
但是對那36戶而言,實質上可以賺的部分就少了一大塊
假設那36戶不接受改建,那麼很明顯是36戶霸凌王家不是?
回過頭來看,那36戶不就是貪而已?

以上論述基於捍衛"自身財產"的立場來看待
2012-04-05 9:38 發佈
A. 改建=傳統協議合建, 須所有地主同意, 協調曠日費時,建商無超額利潤

B. 實質合憲都更案, 須有更高位階的實質"公共利益",則可剝奪私人財產權,行政效率較快,
以求取"不特定第三人"公益,建商無超額利潤

C. 表面合法都更案, 須政商關係良好,無須有更高位階的實質"公共利益",即可剝奪私人財產權,
行政效率超快,建商有巨大超額利潤. 但會引發不公不義的紛爭,正義之士會走上街頭,在01註冊發文

所以目前大多數建商都採用C方案;所以內政部長李鴻源說臺灣普遍存在居住不正義現象

請參考 target="_blank">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6884&last=34958919


chene_yen wrote:
既然都更問題一堆,又...(恕刪)


問題不在那原有的36戶,而是建商「預售」出去共有90戶!
90戶的訂金,如果不建了,或沒建那麼多,你叫建商怎麼賠?

charleskcl wrote:
問題不在那原有的36...(恕刪)


反過來說,如果我是釘子戶,沒有強拆,

你這建商就死定了,準備被我卡死....

然後建商如果惡劣點,不去面對問題,直接破產倒閉,擺爛,

那三十幾戶跟你這釘子戶利益全都消失變跑影,誰倒楣?
是否是釘子戶不是你說了算
更何況人家一開始就說不要賣了
1:排除王家~~那麼另外36戶是否仍可進行都更?
2:排除王家~~那麼另外36戶是否可以進行改建?

一切的錯誤在於建商吃人夠夠,不是屬於自己的也硬要吃下來
過度樂觀自己可以拿到的獲利,導致可能發生的超售現象
而中間可能造成的虧損,當然是建商自己要吃下來
沒必要一副"建商倒了會動搖國本"的態度來看都更或者改建

另外那36戶也要自我反省,為何要聽信建商的花言巧語被拆屋
而非是與王家人達成共識後才進行拆屋動作

PS:請不要太替王家人想,搞不好人家也沒有希望你幫他想以後改建問題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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