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日報 今天新聞
樂揚傳官商勾結 王家人氣憤:對不起祖先!
2012年04月04日15:10 適逢清明節,王家人重回拆除現場,準備祭品祭祖,表示對不起祖先沒有把祖厝守好,竟被拆除讓祖先連家也沒有。
王家人看到《壹週刊》報導,相當氣憤北市與樂陽建設官商勾結,樂陽建設董事黃博怡竟是台北市市長郝龍斌2006年至今的市府顧問。
市府發言人電話受訪時表示,並不知情該董事有樂陽建設董事的職位,將會考慮是否適任市府顧問職位。
唉.....
只是想聽聽各位的看法 ....請針對此新聞做出看法...切勿以政黨顏色攻擊
繼續鬧好了,反正不關我的事。
PS:水果日報已經沒救了,他們的總編近一週老寫一些老大心態的文章,
王家的事情,周杰倫的事情等等,罵也沒有,狗吠火車而已,
搞不好越罵他們越爽,你看看這麼多人看我們的新聞,
算了,反正也沒人治得了媒體,我只能消極抵制,不看了,徹底對臺灣媒體失望。
夜夜磨刀的男人 wrote:
目前沒有很明顯的證據...(恕刪)
王家被法律規定加入都更,不是因為你認為的多數決的拔釘子條款.
幾比幾,反不反對都不是因素,在最高法院的判決書裡有提到.
而是因為他的地是袋地,而他周邊的地主要參加都更.他如果要繼續住在原地,
就算使用原本的建築,他們的進出巷道,水,電,瓦斯,電話,地下下水道等接管也要由其他地主的地才能接入.
這樣就會損及周邊地主的權益.如同你不會希望你隔壁鄰居的每天走過你的庭院,他家的糞管經由你家的花園.
所以法律上才會要把他們包含進來一起協商. 雖然規劃是一起並不表示他們不可以被排除出去,
但是要一起協商並且由他們提出 通行權 的要求.但是要付出代價去給其他權益受損的地主做補償.
法律會如此訂是因為 王家的權益 和 週邊地主的權益 有衝突.不可能顧王家而損其他地主,
同理不能顧其他地主而不顧王家. 只是王家沒處理 拖到法定的期限後. 因為法律還要顧慮其他地主的權益.
如果王家 10 年不處理,其他地主就 10年不能動作.
王家如果是一般正常的地而不是現在這個狀況,早就被劃出去了.建商是不能一定要他一起都更的.
建商信託是把已經整合的土地信託給銀行來取的資金進行後面的土木工程,對地主反而是好的.
因為銀行會介入,並依建商的工程進度撥資金,防止建商拿到資金就跑路或是建商倒閉後面的工程無法進行.
如果你將來的有碰到都更案,建商沒有信託你反而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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