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如下所述:
房屋成交價3000萬,兒子有正常收入經營小本生意,月入約10萬~
1.先用兒子名義貸款買房子,掛兒子的名子買房,房子先設質給銀行.
2.然後兒子向父親借錢,清償貸款(為省利息),但是房子改為設質給父親,但房子還是掛兒子名下.
3.逐年用父+母親的220+220贈與免稅額,抵銷兒子所借的錢.
4.幾年後兒子欠父親的款項即可還清
5.清償後父親可決定要不要取消設質把房子放給兒子.
請問版上各位懂法律的達人,這樣會被課贈與稅嗎?
如果房子還沒買的話,下文參考看看吧
http://money.udn.com/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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