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 與 阿拉夜店

昔日炒得沸沸揚揚阿拉夜店失火事件,大家印象依然深刻,
阿拉夜店為營業性質的建物卻蓋在住宅區內,
且其建材無法通過消防安檢,如此台中市政府卻還能發給營業許可證,
出了五條人命後大家義憤填膺,紛紛矛頭指向台中市政府監管不周,為何是違建卻仍發與執照?

今天王家的兩塊地被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為袋地,亦即沒有連通馬路、無建築線之地,
依現行法令無作為建築之用,如果未來發生火災,消防車勢必無法進入滅火救人,
危及公共安全,屆時鬧出人命,大家是否又要指責台北市政府當初何以發給王家合法建照?
現在主張王家自己的地得隨王家高興爽怎麼用就怎麼用的人,是否間接成了危及消防安全的幫凶?

今日許多人搬出憲法二十二條(註1)主張自有財產不該受他人剝奪,是,如果王家那兩棟建築沒
有危及公共消防安全,我想大家都會舉雙手贊成他高興怎樣都行,但反之(註2),
依都更法王家必須被強行納入都更範圍,雖損及王家財產自由(但也有給他補償),但卻保障
王家遇到天災時被救援的權益,更別說是鄰近三十八住戶全體之公共安全,政府行使公權力也是剛好而已

註:

中華民國憲法
(註1)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註2)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2012-04-02 20: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王家 阿拉夜店
王家不是營業場所,你要比較也拿相似的來比,跟本就說不通。

a6969qq wrote:
王家不是營業場所,你...(恕刪)


所以只要是非營業用途,就可以沒有建築線和對外通道?
成了危及消防安全的幫凶?
好大的一頂帽子
台灣有多少的住家 消防車進不去的 再加上沒車位路旁亂停的 尼有能力去解決嗎
現在文林怨只是一堆土石 燒不起來的
現在整個台灣最欠缺及失去的的是那顆純真關懷的心

coffeepuzzle wrote:
現在整個台灣最欠缺及失去的的是那顆純真關懷的心


我倒覺得現在台灣欠缺與失去的是開創的魄力與執行力
每個都民意聲音一出就試一下水溫縮回去
什麼事都不敢堅持做下去 , 即使有一小叢人強烈抗議也要遷就這些人而搞什麼妥協
樂生就是最好的案例.....

當年舊台幣換新台幣或耕者有其田做下去就是了
每個政策都會有正反兩邊的聲音 , 只因為反方會吵就縮回去那太糟糕了
既然要拆就是要拆到底
秦始皇雖然被人罵暴君 , 但他做的事徹底改變了後來的中國

純真關懷的心留給社福單位吧 , 台北在都更這塊不能再陷入泥淖停滯不前了
尤其是對一個已經判決確立的袋地
coffeepuzzle wrote:
台灣有多少的住家 消防車進不去的 再加上沒車位路旁亂停的 尼有能力去解決嗎
現在文林怨只是一堆土石 燒不起來的


所以才要都市更新,不是嗎?
以前或許法規不全房子亂蓋,我也不主張一次全部拆除
應該透過適當機會來更新..

另外這跟我有沒有能力去解決無關吧? 不然要政府幹嘛


coffeepuzzle wrote:
現在文林怨只是一堆土石 燒不起來的
現在整個台灣最欠缺及失去的的是那顆純真關懷的心

我關懷他們,但這跟違法不違法、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是兩回事~
更何況他們也不是被拆就一無所有~社會上有更多弱勢的人更值得去關懷

我只問一個問題,
火 會因為這棟建築是營業場所 或是 住家
才決定要不要燒嗎 XD

a6969qq wrote:
王家不是營業場所,你...(恕刪)
Nature wrote:
我只問一個問題,火 ...(恕刪)

水線是進的去的
請看圖


照片最下方紅棕色的是捷運下可通行的空地
唯一的問題是
以後無法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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