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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引用在台灣,很多鄉民反對,
主要是怕房產鑑價認知不同,
地主一口咬定天價擺不平,
加上守舊派老不死就不搬,
新加坡可做,而且做得有聲有色,很多人還去考察,
但在台灣,由政府主導可能下場會很悽慘.
swdawebber wrote:
所以建議方法如下:
1.由地方政府主導都更。把建商排除。
2.由地方政府的鑑價師,鑑定該給店面的補償。(一定比建商給的好非常多)
3.把頂樓加蓋的違建拆了。
(反正都有"魄力"拆合法民宅了,拆違建又不會被罵)
4.由地方政府主導,把社區某小區域蓋成"公共"公園。
(用容積補償原住戶)
5.由住戶投票決定營造商(非建商)(可少中間剝削)
6.如果某幾戶真的只想自己的古厝,那就算了吧。
想法非常棒
實務上
這方法比現行由都更公司或建商主導的會還要窒礙難行.
現行都更方式,本來就可以不用建商,
住戶可以自行籌辦
政府還有補助及協助
但是還沒有一個成功的案子.
WHY?
就是瞧不定.
JIN DER LAND OFFICE
swdawebber wrote:
以最近討論最多的都更案為例:
報紙說建商約賺五億。
建築成本約15-20萬一坪。(大家都知這是唬爛,跟本不用這麼貴。)
如果改為蓋12萬一坪(也是豪宅規格的蓋法)
我認識有自己蓋房子的人。一般六樓的大樓六萬一坪就可以蓋很好了。
(當然蓋越高要越貴)
建案更新後面積4000坪。
4000x(20-12)=3.2億。
就是說這都更只要沒有建商參與,所有住戶可賺8.2億。
給某戶人家2億。剩6.2億。除以31戶。每戶還可多賺2000萬。
等於每戶多了30-40坪,每一戶都賺翻掉了好嗎!
剩下要處理的只有頂樓加蓋要更多的
和一樓有店面的(比較值錢)
所以建議方法如下:
1.由地方政府主導都更。把建商排除。
2.由地方政府的鑑價師,鑑定該給店面的補償。(一定比建商給的好非常多)
3.把頂樓加蓋的違建拆了。
(反正都有"魄力"拆合法民宅了,拆違建又不會被罵)
4.由地方政府主導,把社區某小區域蓋成"公共"公園。
(用容積補償原住戶)
5.由住戶投票決定營造商(非建商)(可少中間剝削)
6.如果某幾戶真的只想自己的古厝,那就算了吧。
地方政府找的估價師,還是一樣的估價。現在估價師雖然是建商找的,但是估價方法還是一樣的,
而且權利變換特別是注重原權利的比例分配,所以我想應該是差不多
小公園大概是幾坪呢? 現在的都更案,一般差不多就1000平方公尺,300坪。最小500平方公尺,150坪
建蔽率45%,那法定空地全部拿出來做公共空間也才80多坪,何況還有建築退縮。
你說的比較像是市地重劃,才劃得出公園綠地,都更最多就是開放公共空間。
最後,困難的地方從來不是怎麼建,而是怎麼分。住戶大家一起開會怎麼分嗎?
因為建蔽率的限制,一樓的面積一定會變少,以前可以蓋滿滿,現在只能蓋45%
一樓店面分不回來,大多數都破局
還有許多問題:
為何建坪一樣,我家要比你家分得少? (大家房子座向方位樓層不同,價值就可能不同)
為何你分到一樓我分到三樓? (一樓面積不夠分,原一樓的半數分不回來)
為何我頂樓加蓋不能多分一戶? (頂樓加蓋違建,估價時只補償成本)
我當初買比你家買的時候貴,為什麼分得差不多?
我家才新裝潢300萬,為什麼我不能多分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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