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人分只會更亂拉就算是甲與乙兩人分,雙方持分也是完美的1:1甲說「當年你爸要買這塊地的時候還是我大姑媽先拿自己私房錢先墊的,十幾年來沒跟你拿過利息錢過,這次總得還些吧?」乙說「你還敢說,前年你媽住院開刀的時候還不是我家先掏腰先墊醫藥費的,怎麼也沒提你還過」諸如此類的
這個可以參考一下吳興街的唯一自辦都更案更難整合,跳出來主辦的人被不斷懷疑有拿好處一樣有釘子戶,本來終於要強制拆除,目前情況就緩拆現在也被訪問說是分配不公所以拒絕拆遷不過記者都不多去做一點功課,不知道為何有可能這麼不公平個人猜測是,他是4樓公寓17坪換17坪別人是17坪地換60~80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