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如因買賣、贈與、交換等原因而移轉,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就必須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報繳納契稅,而稅率分為三種,買賣、贈與契約及占有為6%、典權契約為4%、交換、分割契約為2%。一般買賣不動產時都會在契約中先約定買賣中所產生的稅賦及行政費用由哪一方負擔,不過一般契稅的納稅義務人都是買方負擔。以上,希望有幫你解惑了
kewin wrote:房屋所有權如因買賣、...(恕刪) 買賣、贈與契約及占有為6%、典權契約為4%、交換、分割契約為2%。補充樓主 "買賣"契稅的算法是"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乘以6%,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