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民氣可用大家都說要修改都更法台北市政府也說要暫緩執行了那....修改都更法的時候可以順便也修一下我們的選罷法嗎?都已經民國101年了人民還是沒辦法罷免我們看不爽的官員搞得台灣的民主像2/29一樣都四年才來一次一次還只有一天如果人民真的有罷免權的時候再來看會不會還有那麼多的"依法行政"
alexlee650129 wrote:現在民氣可用大家都說...(恕刪) 我覺得還應該要修改一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允許百姓可以依法合法擁有槍械彈藥刀械,並且增加類似美國"Castle Doctrine"(“住宅防衛法”)的法規,該法律規定:對非法侵入和暴力襲擊(illegal trespassing and violent attack),主人、租戶、委託保管人等,有權使用"致命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