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修改都更法之外.....


現在民氣可用

大家都說要修改都更法

台北市政府也說要暫緩執行了

那....

修改都更法的時候

可以順便也修一下我們的選罷法嗎?

都已經民國101年了

人民還是沒辦法罷免我們看不爽的官員

搞得台灣的民主像2/29一樣

都四年才來一次

一次還只有一天

如果人民真的有罷免權的時候

再來看會不會還有那麼多的"依法行政"
2012-03-31 16:22 發佈
修法不難

不過台灣的法律品質 只有超級爛 非常爛 普遍爛 一般爛 可以選擇

有利益 才有立法

有立法就會有巧門 就會有利益

所以相生相剋 循環不息

要建商與官員完全放棄這樣那麼有利的法律

難如登天!!
alexlee650129 wrote:
現在民氣可用大家都說...(恕刪)


我覺得還應該要修改一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允許百姓可以依法合法擁有槍械彈藥刀械,

並且增加類似美國"Castle Doctrine"(“住宅防衛法”)的法規,

該法律規定:對非法侵入和暴力襲擊(illegal trespassing and violent attack),

主人、租戶、委託保管人等,有權使用"致命武力"....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