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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王家的一項小質疑(和都更無關)

請見這篇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32800537.html

內中有提到
表面上,這是「三十八戶VS兩戶的戰爭」,士林文林苑案已經搬出等待重建的三十八戶,當然希望政府申張公權力,儘速依法完成都更好讓他們回到新家;從頭到尾都強調沒意願參與都更,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則希望被排除在都更案之外以守護家園。

以及其自己在ptt上的發文
Re: [新聞] 「都更受害者 釘出都更不公義!」

這篇內文中所提到的
3.會提出這樣的算式是因為,我家根本就不想都更,拜託都更處行行好,拜託
建商行行好去變更設計,將我家排除在外,不要在那邊裝好心,我家的地雖然
是畸零地,但是日後可以單獨建築的,抱歉我剛好是建築系的,這點法規你不
會比我清楚,我家日後要改建是沒問題的,更何況三年前才花大錢剛整修完畢


首先 我要在開頭先說
同樣身為建築人 他還真丟建築人的臉 真不知道他是怎樣畢業的


先提出問題點 來讓各位不知法的人了解一下

我家的地雖然是畸零地,但是日後可以單獨建築的,
根據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六條 畸零地非經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

在來提到另外的部份
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
我家日後要改建是沒問題的,更何況三年前(2008)才花大錢剛整修完畢


王家的地 是在地籍圖上的801和803

801
雖可用 變更北淡鐵路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 申請建築線
但是因為那面正好是高架路段
依自制法規第二條規定 建築基地鄰接高速公路交流道、快速道路、高架道路、橋梁等及其引道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公告後,得不予指定建築線,以維護公共交通安全
所以沒有建築線無法申請建照

但這塊地事實上還是有機會能自行改建的 只需要退縮六米 就可以自行改建了
問題是這塊地不夠大 退縮六米之後 馬上變成了畸零地
然後回到上面所提到的
根據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 第六條 畸零地非經與鄰地合併補足或整理後,不得建築。
所以說還是無法申請到建照

803
四面都是他人土地 沒有建築線 確定為袋地 依建築法第42條無法申請建照
至於袋地通行權之後的開路通行權 現在那邊還未有開路通王家 所以王家一定未行使這權利


所以我質疑的是 王家人說王家於2008年有自行改建過
問題是建照哪來的?哪個單位違法發建照給他的?
因為依法根本請不到建照
還是說 王家人所說的2008年的自行改建 其實根本就是自行違建?
2012-03-31 10: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王家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http...(恕刪)


可能是重新裝璜之類的吧。
那只是重新裝潢而已...新聞有提過...
這整件事已經失焦了...反正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先哭先贏...

只是熱血青年怎麼還沒進來圍勦你這一篇?真怪...

discoby wrote:
這整件事已經失焦了...反正台灣社會就是這樣 先哭先贏...


台灣社會就是這樣,鬧的越大,鬧上新聞,就贏了一大半!

一開始我也覺得強制拆除不好
但越了解越後面,覺得強制拆除的也不是壞事..

這社會已經病了...
會哭會吵的小孩有糖吃,乖乖牌的小孩就被冷在一邊...
這不是應該出現的,有人想過這問題嗎?
還滿同意樓上說法~~~
樓主寫這麼多~~我想很多人還是選擇性不看吧~~~

tim-tim wrote:
還滿同意樓上說法~~...(恕刪)</blockquot

都沒人進來這篇,真的是選擇性看文章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
htt...(恕刪)


感謝板主
長了知識~~
支持王家者唯一的立論基礎就是"人權"
而且是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的人權
再不然就是一口咬死"官商勾結"
重點是所提的都很空洞
也無證據
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卻又完全不理會事實上的證據與法令
台灣距離真正的民主真的還很遙遠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http...(恕刪)


最新論調是

那個批踢踢上的發言人不是王家的人

01那位發言的也不是王家的

質疑的那個人又提不出證據說那不是王家的人

沒關係,繼續吵

反正真金不怕火煉嘛

只怕最後很難看而已


糖果緞帶 wrote:
請見這篇新聞http.還是說 王家人所說的2008年的自行改建 其實根本就是自行違建?..(恕刪)

應該是裝潢吧~

改建? 裝潢? 大學生傻傻分不清楚??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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