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都更過程即使都是政府、法律和建商的錯,王家這樣強硬也不見得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其實我覺得不論法律還是建商,有何不妥當

事情發展到最後~已經變成王家一天不拆遷,其他住戶要一直流浪在外了

重點是要解決問題~

就算王家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錯誤

也不是得了理就可以不饒人~還是應該大家商討該怎麼解決這個事情

建商提出的"另外蓋兩棟二層樓透天厝給他們"

也算是一個比較圓滿解決的方式

我是覺得接受比較好

假如王家覺得建商之前有何處理不周當之處(例如為了牟利故意把王家畫進去)~就去告建商,或者另行抗爭。

不然假如政府沒有要介入~王家就打算這樣繼續周璇下去嗎?三年?五年?十年?

這樣即使得了理也失了情
2012-03-30 22:30 發佈

Iria2 wrote:
在外流浪是賤傷的錯吧...(恕刪)


整個都更的過程~建商錯很大~

但是我覺得~就算王家是真的如他們所說"因為對土地房子很有感情就是不想都更"

這麼有感情的人~看到周圍鄰居好幾年流浪在外~

再不處理還要繼續流浪下去~還會死不退一步嗎?(建商提出的"另外蓋兩棟二層樓透天厝給他們")

程序違失惡例一開則後患無窮

為息事寧人或求事情周全 最後造成所有相關案例都可先斬後奏

更多合法居民被逼得搬遷或失去原本住所 難道有更好嗎?

督更原本就是政府為了求取政府利益的手段

所以執行都更更必須要以人民意願為最大依歸 即是少數民意也必須被尊重

政府權力必須最小化 這是永遠正確的事情

如果多數決就可以 那就不用繳稅了 贊成不繳稅的人絕對佔多數

你有聽過政府說 我們來投票 看看要繳多少稅嗎?

所以 政府跟企業依樣不可信

對他有利的時候 他就把多數決拿出來用
對他不力的時候 多數決就被所謂 "尊重專業" 蓋掉了
既不多數又沒有專業支持怎麼辦? 這時候搬出 [依法行政]就好

所以
記得

1. 永遠不要相信政府
2. 永遠要讓政府權力最小化
3. [依法行政]絕對是政客幹了壞事以後的衛生紙~



沒有王家的土地,依舊可以都更,

請仔細了解後提出主題會比較客觀,

王家看不出來何處強硬,如果這樣叫作強硬亦未免太悲情??

也許當有一天事情落到自己頭上,哭天喊地,驚覺在自詡為自由民主的國家,竟然˙˙˙˙˙˙˙





tm wrote:
沒有王家的土地,依舊可以都更,

請仔細了解後提出主題會比較客觀,

王家看不出來何處強硬,如果這樣叫作強硬亦未免太悲情??

也許當有一天事情落到自己頭上,哭天喊地,驚覺在自詡為自由民主的國家,竟然˙˙˙˙˙˙˙


沒有王家的土地也可以都更~這個是一開始規畫的部分吧!!

所以這當然是建商的記謀與利益考量

王家也抗爭了好幾年了

事情到後來已經變成頭洗下去不能不繼續的狀況了

很多事情沒法回溯了

我說的王家強硬指的是心態上"決不改變心意"

不是指王家用了何強硬手段

事情當然可能落在自己頭上~我們有可能是下一個王家,當然也有可能是下一個先搬出兩年的人


gacker wrote:
2. 永遠要讓政府權力最小化
...(恕刪)


矯枉過正,政府權力最小化,
一堆要執行公權力的情況,政府也變成不能動了。

爭議發生還是只能回歸法律,
法律怎麼訂,就怎麼判,不然,真是永無寧日。

eights wrote:
矯枉過正,政府權力最...法律怎麼訂,就怎麼判,不然,真是永無寧日。(恕刪)



大大妳此言差矣
法律定歸定 判是法官判 (有時候是政府判)
所以政府權力要最小化 社會進步緩慢些沒關係 個體權利要優先照顧
否則走向法西斯最好 政府權力極大化 然後又有民主形式
別說拆房子 派你去打仗送死都沒問題


晚上聽廣播
王家建物拆了是沒錯
但王家還是有土地所有權

光這點我就不相信,北市府敢准予開工

豬年...豬頭啊... wrote:
晚上聽廣播王家建物拆...(恕刪)


為什麼會因都更後,土地所有權就消失??
王家的權利並沒有消失,只是對等換給他們了。

貓咪最可愛 wrote:
其實我覺得不論法律還...(恕刪)


以「法」來看建商市府都是沒錯的,因為法條的確如此,錯在建商偷賣於「情」不合,錯在公權力強拆合法民房於「理」不合。偏巧我們又是偏重於「情」的國家,所以市府建商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要怪就怪大家選出來的不食人間煙火立委審出來的怪物法條吧!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