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大家都討厭都市更新條例
不如乾脆就廢除這個條例好了
改用其它的獎勵條例去推動都市的更新
尊爵小黑 wrote:
當你家都更 就差一家死要錢的釘子戶
就算他們死要錢
也是他們的權利吧?
建商玩不起就不要收啊~
王家又不是大樓裡的其中一戶
他們是土地建物持分完整的透天厝欸
建商變更設計不會喔?
然後粗暴的強拆民宅,根本就是流氓行為~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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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變成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