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M內嫌惡設施將列出

晚TV看到. 房仲公會總算幹點好事了, 不然只會吃6%.....

房仲商業公會決定提案內政部,要求以後建物50公尺內的範圍,夜市/菜市場/廟宇/變電所/加油站/墓園/垃圾場/瓦斯行....都算是嫌惡設施; 可能還會多一項: 爭議性名人宅。

嫌惡設施會不會影響房價?
大直水岸宅每坪約200萬,但如果緊鄰廟宇只剩80萬.
附近有這些嫌惡設施的屋主將會面臨很大的困擾,以後房子會更難賣。
2012-03-25 21: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設施 50M

lienly2 wrote:
房仲商業公會決定提案內政部,要求以後建物50公尺內的範圍,夜市/菜市場/廟宇/變電所/加油站/墓園/垃圾場/瓦斯行....都算是嫌惡設施; 可能還會多一項: 爭議性名人宅。(恕刪)


好個鬼!
買屋的人看到的瑕疵保證,全部是仲介要求賣家100%承擔及自己勾選..
仲介只是在合約上多印上一項.
反正出事,就叫買家自己去找賣家解決..
從此仲介又多了一項噱頭,去促進成交,狂賺仲介費了!

lienly2 wrote:
大直水岸宅每坪約200萬,但如果緊鄰廟宇只剩80萬.

我覺得這個新聞最主要唬爛的是這句話
也就是給民眾洗腦
現在就連在廟旁邊都已經漲到80萬~90萬
><
lienly2 wrote:
晚TV看到. ...(恕刪)



可是出問題,房仲一句"賣方沒有據實告知",不是又推乾乾淨淨了?
還是覺得房仲搞的,不用太相信,參考就好,><

建議房仲公會應該提議廢除專任合約!!!

lily3682 wrote:
建議房仲公會應該提議廢除專任合約!!!(恕刪)


要仲介自斷經脈,這也不可能!
大品牌的仲介不是都設定200m嗎?
現在縮短成50m,對他們來說應該是好消息吧
買房子時難道不會去現場看屋?
看屋時附近有啥就知道了
在附近逛逛,問問,基本心裡就有個底了
仲介這樣有點多此一舉
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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