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爸爸想買了一戶新屋.1800萬元,想登記哥哥的名子.貸3成.可是哥哥收入沒那麼多...可是現在發現有贈予稅的問題,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前輩,要如何降低贈予稅的問題啊,才不會把這些辛苦賺來的錢被政府收走。
maggie2826 wrote:今年爸爸想買了一戶新...(恕刪) 還是先登記在爸爸名下吧然後逐年贈與,每年有220W免稅額,臺北市價3000W的房地,其現值大約600W以下3年就OK了PS:夫妻共同財產,媽媽也可以贈與,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