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與你簽訂買賣合約時 有附一份初版住戶規約給你簽 裡面有管理費的收費標準管理費是住戶公積金 用於社區的公設維運 這有個分水嶺 就是公設驗收交接就像你買的房子 你驗收交屋後 後續的維運費就由你付 之前就由建商付社區有管委會 建商才有公設交接對象 交接時預收管理費也跟管委會結算交接所以現在建商說的話 若憑初版住戶規約內容 你就配合
kcchiu wrote:請教有買新大樓經驗的...(恕刪) kcchiu wrote:我之前的大樓是等管委會成立後才開始繳 若一直未達法定人數,管委會都無法成立.那就永遠不用繳了?那就請住戶們都不要去參加住戶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