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律達人)房屋稅查扣薪水

事情是這樣的,多年前我媽媽用我的名字買了一間房子,之後轉手賣掉,照道理說,如果過戶是比需要把所有房屋相關的稅繳清,結果我在之後卻收到98年房屋稅催繳,當時我認為房屋既然已經過戶相對的就不會有欠稅的問題,不過當時稅務機關說在過戶時沒有繳交房屋稅的證明,所以還是要繳,對我來說當時是代書辦過戶的,我媽媽說也找不到相關資料,變成各說各話,結果都推到我身上,今天收到行政執行處的執行命令要查扣我的薪水,可不可以判定是政府的疏失而不用繳呢?
2012-02-29 15:14 發佈

poteyu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多年前...(恕刪)


找不到收據就很難說了..
也許是你的代書忘了去交那個稅也說不定。


qtairo wrote:
也許是你的代書忘了去交那個稅也說不定。

恕刪)


可是忘了繳還能過戶是不是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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