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路上的前輩們小弟最近看上一戶房子可是有看了一下這戶的產權部分因為這社區的基地很大,橫跨商業用地以及住宅用地所以產權部分土地使用分區會有兩份一份是商業區,一份是住宅區而建物的登記用途也是寫辦公室請問這樣子會有甚麼不妥之處嗎?PS:整個社區都是這樣,全部都是自用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