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把家中樓上賣掉,結果是投資客買的,但是他裝潢後過一年都乏人問津(開價過高)先前他去主張該屋是海砂屋,現在要走買賣還原程序目前遇到的問題是1.買賣還原是不是我媽媽把房子賣掉對方,還原後只能是我媽媽買,我是他兒子,可以由我購買回來嗎(因我購買回來可以使用青年首購專案,使用較低的利率貸款)2.買賣還原後若過戶到我名下由我轉貸貸款,是否需要繳交奢侈稅?先謝謝各位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