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我媽媽那邊的是屬於重男親女
外公的土地再過世前是早就劃分好跟講好了(避免遺產稅早已經慢慢分掉)
只有男性才有,(女方無須貼補任何金錢,由兄弟輪流出資照顧家庭)
除了本身有信用問題不能分財產(因為會被扣押還債)
兄弟(舅舅)有免費借我媽媽(幾分地我忘了)來做農保和我2兄弟
但過世之後各分東西,也收取回來了。
所以我媽現在沒有農保
前幾天,我媽媽對我說:大舅要賣1.1~1.3分地 30萬
我問為甚麼?好像是缺錢之類...
我說:妳喜歡就好了
我媽媽只是想到農保身分在往生時,可以領15萬補償金
(我媽48年次)
我聽到我就不想講了,妳要拿這個錢幹嘛(我很容易不爽)
我媽媽說:不想以後給你們花這筆錢阿 (這個阿母,很喜歡看我生氣﹚
說可以種菜阿,蓋房子(小屋度假村吧)....
我說好啦!! 你問哥哥看看 OK 我就買
我媽有說到看可不可以殺到25萬 = = ||
打了那麼多~~~其實我也忘了要問甚麼
地點在屏東縣新埤鄉-新埤大橋附近(方圓1 KM 內)
沒有靠馬路邊~~ 那塊地的進出要踩上舅舅的土地才能出入
媽媽也說過是OK了,兄弟的地不會圍起來(會的話就變成是打死不往來親戚了吧)
但是我是想到以後那塊地未來的麻煩(就是沒有自己的出入口)
所以我也很茫然~~~還是家母快樂就好了呢!
我們2兄弟長年在外....每逢過節才有"機會"見到兄弟本尊 = =||
給老人家種種菜 養養雞.....這樣想是不是比較好了?
achitsai wrote:+1
一分多地30萬...等於一坪不用1000元 在北部買個30X30cm塔位就要30萬...
老人家爽就好了 (恕刪)
可惜,已分割&繼承的土地,這樣就沒有可以享有用優先承購權去對抗第三者的承購...
個人較同意3F achitsai 大大的作法,惟尚得注意出入口的使用權問題...
出入口的使用權(借路)還是要白紙黑字,最好未來的土地所權有人能付一點象徵性的費用,
這是保障自己在法律上可站得住腳,決對不要用口頭約定或無償使用...
至於未來,若有非親屬的第三者承購後堵絕唯一的出入口時,是可以透過協調或法律機制
來解決,只是要有人出來作這件事和走法律途徑...
achitsai wrote:
農地沒加蓋怕不能過?...(恕刪)
不是,我還在外地,我回去再問麥的原因
那塊地和那些周圍沒有房屋或增建
完全是農耕物,賣的原因也許是缺錢
先賣給親戚為主
woodylin_tw wrote:
+1可惜,已分割&繼...(恕刪)
你講的法令我根本不知道...所以算了 都過去了
親戚問題我想不會賣給別人
因為周遭都是自己兄弟的土地
只是像蛋糕一樣分割
你講的保護問題,我會回去問清楚 周遭以後會怎樣
母親那邊家庭相處很合鹿
沒有像我爸這邊的(自從2位老人家過世之後)
逢過年過節還不一定會回來(掃墓一定會到)
兄弟不會聚一起
母親那邊的親戚有3~5個住在附近
聚在一起吃東西我沒看過我吃過的東西我給你吃
(這種表現只有情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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