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由:
房屋已經是20年的老房子,買方因為營業用發現有陽台外推,花錢施工恢復後向賣方索賠
因為樓上冷氣管問題導致現在這個房子有漏水壁癌,買方要索賠10年維修費
~~
但買方在交屋前已經有收到仲介提供的建物測量成果圖 (圖中有前後陽台的尺寸)
再來是漏水問題
房仲業者在交屋前有給賣方填一份 "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 (有賣方&仲介雙方的簽章)
其中兩點如下 :
1:建築改良物是否有包括未登記之違章建築部分 : <--賣方勾否 (因為年代久遠,賣方不知情情況下勾否)
2:建築改良物是否有滲漏水之情形 : <--賣方勾是 (因為還沒賣之前有漏水,但已經全部修繕完畢)
如果就以上的狀況來說:
~~
我是認為外推,買賣雙方都有責任,因為都沒有仔細看建物測量成果圖
買方有拿到標示陽台的測量圖,賣方因為不知情下在現況說明書勾了沒有違建
漏水的部分:賣方有告知漏水問題但交屋時已經全修繕完畢,所以我覺得賣方對漏水沒有責任
~~
但最令人傷腦筋的是==>仲介並沒有把"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提供給買方看,也沒全部告知屋況
這真的變得很複雜了,
站在賣方的角度,我覺的賣方都有把該告知的屋況說明給仲介,也有附上測量圖給仲介與買方,
唯一要詬病的就是現況說明書勾了沒有違建(但重申這章說明書仲介並沒有給買方看過)
請問賣方在那部份應該要負責?
仲介又應該付多少責任呢?
家裡長輩不懂,掛心煩惱,希望這事能早點解決~
坦白說樓上冷氣管堵塞應該由樓上自己修復吧?
不過不管,賣方已經自費把這個漏水問題解決
只是買方一直要索賠漏水,要賣方保固10年
10年漏水都要賣方負責修繕完畢
我覺得這個於情於法都不合理
沒有告知或是檢查 "房地產標的現況說明書"正確性的責任是在"仲介"
2. 但買方在沒有告知需要恢復外推並取得賣方的同意支付,逕行恢復後索賠,這一點不合理.
20年的老房子的陽台違建,理應拍照列管,為何一定需要施工恢復? 跟營業用有何關係?
照這個邏輯,如果前屋主有裝鐵窗,那拆鐵窗(也是違建)的費用也要前屋主出囉??
3. 交屋後,樓上冷氣管的問題導致屋子漏水,那是買方跟樓上屋主的事情,應與賣方無關.
筑岑 wrote:
緣由:
房屋已經是20年的老房子,買方因為營業用發現有陽台外推,花錢施工恢復後向賣方索賠
因為樓上冷氣管問題導致現在這個房子有漏水壁癌,買方要索賠10年維修費
筑岑 wrote:
緣由:房屋已經是20...(恕刪)
看了您的描述,個人觀點如下:
陽台外推部份,仲介須負全責。
因為陽台外推是屬於顯而易見,仲介未善盡義務,不可推說屋主未告知。若屋主持有期間沒有被舉發違建,則屋主可推說不知是違建。不然仲介的證照是睡來的嗎?
漏水的部分
中古房屋的漏水問題,若於交屋後半年後發生則不屬於賣方的瑕疵擔保範圍。所謂修漏是指在不破壞結構的情況下由根本解決,一般坊間常見的集水盤方式不算漏水處理。若買賣前已發生,並於屋況說明書中據實填寫,若買方未仔細詳閱,則漏水問題不可歸責於賣方。照你的描述,還是應該歸責於仲介。因為仲介並未詳細解釋房屋現況說明書給買方知悉。
另外一般坊間漏水處理公司的保固均為5年,買方要求保固十年似乎有點過份。
而且,房子本來就有漏水,也沒也故意欺瞞,賣方可以完全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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