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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的起不等於買的起

最近看了一本書的內容,它指出如果誤以為“借的起”就等於“還的起”,事情就大條了

通常房仲會叫你用夫妻總收入去估算你的購屋能力,但是

1. 二十年內有一人無法繼續工作機率極高。懷孕,生子,父母看護需求,都會造成其中一人無法工作

2.子女教育費用,45歲通常是房貸還在交,但是小孩花費開始變大,父母需看護,常成為人生的一個危機點



它建議的貸款計算方式是

年收入 x 到退休剩餘年 x 20% = 你的貸款金額

例如:一個30歲,年薪60萬的上班族,還有35年退休,因此總共是 35 x 60 = 2100萬

其中的20% 是410萬


真實案例是,老婆前同事半年前買在木柵,總價1000,貸款800,每個月扣房貸生活費緊繃剩6000因此叫女友跟他同居,收女友房租

這個狀態簡直就是毫無風險承受能力,但是就是有人這麼做了。

我知道有人會說,這樣估有問題,因為你未來薪水會越來越高。
就我的看法,那為甚麼不等將來薪水高的時候換屋就好了呢?而且你怎麼知道你未來是升官還是失業?
承受風險能力還是應該以現況估計才好。
2012-01-04 23:45 發佈


不要去借錢買車 買房 買家電 最好

先想辦法賺錢再說

basty311 wrote:
最近看了一本書的內容...(恕刪)


隨便一本書上說的就可以影響你的觀念

還容易

basty311 wrote:
最近看了一本書的內容...(恕刪)



這本書有經過國泰老董加持嗎?
basty311 wrote:
最近看了一本書的內容...(恕刪)


為啥那麼拼
你少算一項可能因素
如果該房子上漲了
那時候不買,可能現在買不起
或是現在脫手賣出多撈一筆錢
不過今年房市就.....
繼續觀望吧
還收女友房租 是不是人阿?

有結婚的打算嗎?
這是個讓仲介頭客刺眼的標題阿...

沒錯, 前幾年房市飆漲....一堆人在不清楚自己的才務跟未來的景氣變化下...
貸了超出自己能力很多的貸款.....

當然, 房價一直往上你可能會覺得繳不起再賣掉...其實仲介也是這樣想的...你買, 它賺仲介費,,,
你賣, 他也賺仲介費....

他care 你繳的起嗎? 他不care, 他只care 你簽下去就對了....

我之前也發了好幾偏討論這個問題...不過大家已經被洗腦成台灣房市只漲不跌啦......

hiei00123 wrote:
隨便一本書上說的就可以影響你的觀念

還容易


作者是財務顧問,經手過上萬案例,經驗值很高。給的建議也很中肯。

事實上,我當初房貸時比他寫的比例還低。


howardonly wrote:
還收女友房租 是不是人阿?

有結婚的打算嗎?


他自己是說沒有結婚的打算,所以還挺令人無言的。



pabasco wrote:
其實仲介也是這樣想的...你買, 它賺仲介費,,,
你賣, 他也賺仲介費....

他care 你繳的起嗎? 他不care, 他只care 你簽下去就對了....

是阿,貸的起不等於買的起,別人不在乎你死活,自己衡量現在房價的合理性吧!
還收女友房租 是不是人阿?

有結婚的打算嗎?
-----------------

這只是觀感問題

不收房租 是要兩人睡馬路上嗎~??

我比較不認同男女相處 什麼都要男生承擔~

這跟找長期飯票沒兩樣~什麼年代了~

有這個能力當然ok~也要我心甘情願這樣做!

而不是!!我應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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