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大徵奢侈稅,實價登錄,實際上只是想把投資客擠到預售屋去,因為換約手續費上限0.1%(,這0.1%還是建商收走,為何不是15%且上繳國庫),既不用徵奢侈稅,代銷也只要完銷後才需實價登錄,新建案不跌,中古屋怎麼跌?而手上有中古貨的投資客就算想賠錢賣,但為了避免被徵到奢侈稅(就算你賣成本價也要讓你先賠15%),讓你想賣也不敢賣,市場只剩一個大莊家叫建商,如此明顯的圖利建商,你還看不清楚嗎?還在傻傻的相信這些政客所謂的居住正義嗎?
ganman wrote:
不要傳播錯誤信息.....(恕刪)
你是來幫建商和政客護航的嗎?是不是真的自己去買份今天的蘋果來看吧!
交的不過是財產交易所得稅,稅率是多少?(且是在賺的基礎上才繳!)能跟奢侈稅比嗎?換約只有三種人知道,買賣方加建商,你以為有那麼容易抓嗎?你才不要出來混淆視聽呢!
ps:呵呵...啥時還會偷改文阿..財產交易所得稅是我糾正你的吧!.....
喊多喊空都好,請拿出點料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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