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定金返還

請問一個問題,賣方收受買方定金,但買方是以未到期的支票做為定金支付,在支票兌現日期前,賣方反悔,請問,依照民法,賣方是沒有定金返還,還是要按照支票開立金額雙倍返還? 賣方實際上是沒拿到任何定金的喔.
2011-12-16 16: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定金
理論上賣方應按照定金金額加倍返還。

但是買賣雙方有簽立任何契約嗎?
或是中間有透過仲介?
反正,存證信函先寄出去吧!

誰說賣方沒拿定金,他拿了支票!!雖然支票未到期,但是他只要在收到支票時承諾同意出售,也同時代表他同意支票上的日期。

agree.

amitychen wrote:
理論上賣方應按照定金...(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如果您有在仲介斡旋上簽收,基本上買賣契約就已經成立

按照契約上載明規則的確是要加倍返還

不管支票是否到期,都算收受定金

若您迫不得已一定要解約

只能請仲介去協調看看

依小弟經驗若處理得宜原則上可不用賠到全額...

ezhiphop wrote:
如果您有在仲介斡旋上...(恕刪)


所以,若是買方反悔,賣方也可主張買方定金已付而要求買方兌現支票,對嗎?

bebebaba wrote:
所以,若是買方反悔,...(恕刪)


就沒收定金囉!

接下來履不履約就看買方自己
同樣的問題,問了法律界的朋友,似乎沒有肯定的答案,賣方與買方間對於合約成立與否沒有爭執,問題只是在於賣方在定金支票到期前,實際收到的定金金額仍然是0,那到底該怎麼認定賣方所收的定金金額呢?同樣的狀況,若買方反悔,買方又如何認定他已付出的定金金額是多少呢?

bebebaba wrote:
同樣的問題,問了法律...(恕刪)


1.支票未到期,尚未兌現,不代表沒有支付。
支票開立時會填寫兌現的日期,收受支票時也代表收支票的人同意此日期。

2.若買方反悔,賣方等支票到期就直接拿去銀行兌現。買方無法讓支票兌現就等著跳票吧!!

定金到底是多少,就看你合約怎麼寫啊!!
有透過仲介,那就看斡旋或要約上面是寫多少。
沒透過仲介,支付支票時都沒有簽任何證明嗎??

想清楚的了解"支票的效力",你可以GOOGLE一下。

先剪貼一篇上來支票付款的效力


amitychen wrote:
1.支票未到期,尚未...(恕刪)


感謝大大指引方向,對啊,問題在支票本質的認定啊.

bebebaba wrote:
感謝大大指引方向,對...(恕刪)


同是有處理過類似事件的經驗

賣方是簽收斡旋隔天直接拿支票去軋

原則上就是以支票金額為認定金額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