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邊發生的二房東潛逃事件

大致的情況是我朋友"小明"在知名商圈租店面...二房東疑似捲款躲避不出面負責
由於二房東是分租給很多租客所以相同情況有眾多受害者...初步了解可能有上千萬元金額大小
目前...知道的條件是如下:
1.所有房客都支付三個月押金且現金支付..(多則上百萬少則數十萬)
且預付2~3個月不等的租金..(如上)
2.其餘月份皆開立不指名無背書轉讓支票給二房東(上百萬至數百萬不等)
3.租賃契約大部分有法院公證少部分則無
4.所有水電費另外皆預收另開一張無背書轉讓支票支付..
想請問達人...這類事件該如何處理較好...
2011-12-11 13:27 發佈
grundig1210 wrote:
大致的情況是我朋友"...(恕刪)


沒根據的故事

百萬級的押金???

我真是大叫

+

hiei00123 wrote:
沒根據的故事百萬級的...(恕刪)


東區店面很多都做二房東

一般店面押金2~4個月很正常

以東區店租來算押金百萬很平常的...
土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租賃之擔保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已交付之擔保金超過前項限度者,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份抵付房租。」

超過兩個月押金其實是不合法的。

lulalla wrote:
土地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恕刪)



法律上是如此沒錯...

實際上是.......哈哈

haha, 我房客起碼都要給3個月押金.....

ezhiphop wrote:
法律上是如此沒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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