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哪一邊...要是能提出這種法案才是大快人心...只要你擁有2間房以上且非自住, 若是沒人申請有租你那間非自住的房子, 政府是否能依區域的平均租金來算屋主一年收了多少租金而課稅.....這樣不是可以幫買不起房子的租客可以報稅, 有可以徵到屋主不報的稅不然一堆包租公婆月收都破幾十萬, 一年搞不好還繳不到6% 的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