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的進階問題

1.當初購買土地(三分三)的時候跟鎮公所申請鑑界
我跟前地主到場
右邊的隔壁地主有到場..而左邊的隔壁地主沒有到
請問這樣我們還可以鑑界嗎?!
鑑界以後土地的界址有效用嗎?!
鎮公所在鑑界的時候會另通常附近的地主嗎?!
假如沒有通知是算我買方的不對嗎?!
現在左邊的隔壁地主對鑑界的結果不滿
叫我重新再去申請鑑界給他們看
這是合理的嗎?!
費用是我負責的嗎?!

2.土地跟土地中間的田埂所有權是屬於雙方面的
那這樣我可以利用這一半的田埂嗎?!


3.假如我要蓋農舍
我聽說假如使用磚塊就是違法的
這是真的嗎?!
那需要使用哪些建材還有怎樣的蓋法才是合法的?!


4.將來我應該會填土還有蓋擋土牆
我知道都要申請
但是我沒有看到有關擋土牆相關的法令
比如說可以蓋多寬.多高.等等的???


5.因為我是真的要住農舍
(我是農夫)
蓋了我自己住的地方之後
卻沒有再蓋合法的倉庫
讓我放我的農具還有耕耘機
假如我蓋了違建
我可以就地合法嗎?!
還是會面臨拆除呢?!


謝謝

2011-12-03 20: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農舍 進階問題
高美阿欣 wrote:
1.當初購買土地(三...(恕刪)


1.鑑界時都會通知臨地地主,他自己不來不用理他,有問題他自己再去申請
地界是公家單位鑑的,您只是在鑑界結果釘樁,要吵也不是找您
2.地界內是您的就是您的
3.農舍設計用木造 磚造 鋼構 RC 都可以,合規定申請就可
4.現在申請填土可能不是很容易 擋土牆我不清楚
很多都是農舍使用執照拿到後才填土
5.應該無法就地合法
302坪以上可以申請蓋農機房或資材室

以上請參考

高美阿欣 wrote:
1.當初購買土地(三...(恕刪)

通常鑑界是地政事務所的工作,一般程序都會通知鄰地的所有權人,重點是地主(申請人)要到場簽名,其他人沒到也沒關係,建議鑑界完成後,再請測量公司再做現況測量,這樣一來比較準確。至於農舍申請只要合乎相關規定就可以了,並沒有所謂材料的限制,還有其他的設施設置的原則就是必需跟農業有關,至於資材室設置可以參考下列的法規: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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