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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叫我抬高合約的售價 好讓買家順利貸款

最近委託仲介賣一間凶宅
仲介今天打點電話跟我說已經有客人付斡旋金
價錢大概是市價的六七成 我也可以接受
但是 他說因為這是兇宅怕銀行不給貸款
所以最好是以一般市價作為合約的價格 好讓買家可以貸款

請問 我作為賣方 可以這樣做嗎?
對我來說 會有什麼負面影響呢?

2011-11-27 22:59 發佈

123pingpong wrote:
最近委託仲介賣一間凶...(恕刪)


有~偽造文書!!!
就寫阿

反正出事情就說

這是仲介說的 不干我的事

只要透過仲介都是仲介的事
123pingpong wrote:
最近委託仲介賣一間凶...(恕刪)


不知道這算不算是對銀行詐欺?
等被查稅時,就知道要不要這樣做了,如果要這樣做之前,最好去問一下律師。

123pingpong wrote:
最近委託仲介賣一間凶...(恕刪)


哪會有甚麼影響,你沒看到某D大對這多了解啊
這種拉抬貸款的方法在簽約後,買方如果沒有成功獲得貸款而導至合約失效,

仲介費是要照付的,簽約的合約價是買賣雙方簽名與仲介無關,請樓主深思。

果然沒錯~~~我就知道很多成交價其實是灌水的, 我同事的就是, 方便多貸一點去裝潢
123pingpong wrote:
最近委託仲介賣一間凶宅
仲介今天打點電話跟我說已經有客人付斡旋金
價錢大概是市價的六七成 我也可以接受
但是 他說因為這是兇宅怕銀行不給貸款
所以最好是以一般市價作為合約的價格 好讓買家可以貸款
請問 我作為賣方 可以這樣做嗎?
對我來說 會有什麼負面影響呢?...(恕刪)


做"假合約"以前很常見,尤其某些上巿公司的新建案為求讓投資客可以多貸一些,更是熱衷此道的佼佼者。

但是現在似乎比較困難了,銀行的房貸決定權不在分行,而是掌握在"鑑價中心"估價。

樓主所說的情況"兇宅",或許是少數鑑價中心會產生"高估"的例外吧~

個人建議還是小心為上,如果這筆交易"驚動"到國稅局,你很難解釋~
=.= 這就技術合約阿
不管買新或舊都可以用此方法

一般來說 目前新成交的房屋
都只能貸到七或八成
但是建商或是仲介都可以說貸到九成 甚至九點五的都出現
就是這種技術合約

房屋都有開價 但是實際的是要看成交價

買賣契約會寫成交價
但是在填貸款時
建商會填開價
讓你比較好貸款(另外一點 跟建商合作的銀行也會比較好貸)

大概是如此吧
凶宅能趕快脫手就脫手
開價高成交低
你也不是第一個
123pingpong wrote:
最近委託仲介賣一間凶...(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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