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確認一下當地有沒有改建的機會,沒有的話就不要買這種房子,持份土地大只是每年多繳稅而已。11.5坪土地,住三225%的話,由於現在雨遮不計價了,就乘以大約1.5倍去算:11.5 x 2.25 x 1.5 = 38.8坪含大小公設及陽台,不含地下停車場的坪數。這還不必用到容積移轉,不過這只是理想狀況,實際上受限於基地條件,只蓋1.3倍或1.4倍的建案也是比比皆是。另外,據某律師學弟說,最近台北市一些都更案正在進行的地方,出現了很多關於持份土地的訴訟,主要是發生在像樓主這種持份土地,沒有按照房屋面積比例分配的案子,據說已經有房子被判土地重新分配持份了。這也是一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