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不動產可分「交易成本」、「持有成本」二種
就以房子來說好了,可分為「建物」及「土地」二部分
建物部分的價格是以「房屋評定價格」來計算
交易時有所謂的「契稅」(不談印花稅),但這種稅是由買方繳,持有時每年繳「房屋稅」
土地部分的價格才是上面大家說的「公告土地現值」來計算
交易時有「土地增值稅」,持有時會有「地價稅」
以上政府訂出來的不動產的價格,就是用來課稅(或徵收補償)用的啦..
「實價課稅」簡單來說就是用市場價格取代原本的那些標準
也就是用市價來課稅...
因此,看起來不管是「交易成本」或是「持有成本」都會增加
就以投機客來說好了
持有期間很短,所以持有成本(房屋稅、地價稅)大概可視為零,不計
能夠課到的只有房屋的交易成本「契稅」
土地部分的「土地增值稅」如果沒跨年度,也沒有,跨年度不一定有,是要公告現值有調高才會有
但如上述的契稅是由買方負擔
所以,個位看倌,實價課稅真的有課投機客的稅嗎?
反而是以後我們買房子、持有房子各種稅都增加了...
另外,如果以實價課稅,因為政府目前的標準與市價差距太大
會造成要繳的稅額暴增
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但這問題是不分大小、投機、自住、換屋全打,夠慘烈的..
最後,那為什麼現在不動產交易案件變少了??
那是因為奢侈稅的關係
短期投機的部分課15%或10%的稅
但是只要過了2年後
也就是持有滿2年可就沒有奢侈稅的問題了
持有2年的「持有成本」很高嗎?
我不認為
因為這種案縮現象再1年多就會解除了
不動產價格有因「實價課稅」、「奢侈稅」下來嗎?
發白日夢去吧..
如果我有錢可以投機
我應該要怕嗎?
還是我應該繼續給它炒下去
各位看倌應該心裡很明白才是..
交易價格...是浮動的!
供與需才是真實的!
一旦價、量發生質變時,就應該要小心啦!
懂的股市投資的人是看趨勢、價、量、籌碼。
如果你有空就去看看2327國巨今年4月中–6月中的週K線圖,你就知道跟目前房市走勢很像吧!都是在等......消息啦!什麼消息呢?你應該知道吧!
就是有人只為了想賺國巨幾毛錢,反而賠了一屁股!
當一種投資商品退流行時,記得要跑,不要以為自己不會是最後一隻老鼠!
您所提到的實價課稅只是單純針對持有成本的部分,事實上,可以用稅法上的技術加以克服。如同現有自用住宅政策,便不會加重一般老百姓的持有自用住宅成本~
重點是要將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資料加以整合,老百姓交易自用住宅外的不動產,必須以實際交易的價差課徵所得稅,這才能杜絕投機炒作,實踐居住正義。
修法以前,房地產價格被不當炒作,就是因為稅制的不健全~
舉例來說,
1.某甲3月份買入房屋一戶,價格1300萬,並且在四月份賣出1700萬。因屬當年度,公告地價尚未經調整,所應負擔稅額只能針對房屋(假設是60萬)加以課徵比例很少的契稅(應該不到10000元)。換言之,某甲因房屋交易所得產生400萬免稅~~~
2.某甲12月份買入房屋一戶,價格1300萬,並且在隔年1月份賣出1700萬。因屬跨年度,公告地價經調整5%,所應負擔稅額只能針對房屋(假設是60萬)加以課徵比例很少的契稅(應該不到10000元),再加上土地增值稅。換言之,某甲因房屋交易所得產生400萬只須交付很少的稅額,其餘仍然免稅。
稅制上一旦出現漏洞,就必須要立法加以修正。好比前幾年通過的最低稅負制,電子新貴之前只需要依照股票面值(10元/股)課徵所得稅,法律修正後便必須依照分得股票的市值加以課徵所得稅。
實價登錄是為了確保土地公告現值等於成交市價,如此一來,所有交易所得便必須納入所得稅課徵範圍~
小弟100%贊成實價登錄並且進一步實價課稅。
「為了維持房市欣欣向榮,關於實價登錄/實價課稅,臣期期以為不可」
一旁的宰相、國師和小劉子突然跪下,異口同聲:
「請騜上三思!」
正在御書房批奏摺的騜上:
「讓朕先看看報紙,再做定奪」
劉盛良指出,目前稅制健全、地價機制完善,且實價登錄三法茲事體大,牽涉到790多萬戶住宅未來發展,要求相關稅制配套完成修正後,實價登錄再行實施,且登錄資訊不得作課稅用途。
朝野協商必須要所有黨團對法案內容無異議,且由黨團代表簽字同意,才能送院會二、三讀,由於劉盛良提出異議,協商沒有共識,實價登錄三法全部送交院長召集協商。
以下摘錄自 Wiki
劉盛良為具建商背景立委,其經營事業均為營造業,至少包括三盟建設公司、正悅、萬代、萬良...等六家建商公司,其不動產多集中在台北市文山區與新店一帶,依據監察院公布最新財產申報資料,劉以超過三億四千萬元金額買進這些地區廿七筆土地。而根據其民國99年申報資料,位於台北、桃園的土地即高達159筆之多。而劉在立法院所關注議案亦多傾向爭取建商利益,如反對實價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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