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為前輩幫忙~

最近看了一間民國88年完工的房子

頭期付了以後發現有璧癌

混泥土也有小塊剝落現象

於是送驗硬固混凝土氯離子含量(俗稱海砂)檢驗

測出直

2F房間樑 0.272

3F樓提樑 0.339

依照法規

83年7月22日第一次修法一般鋼筋混凝土氯離子含量需低於0.6

87年6月25日第二次修法改於0.3

現在我不知道法規修改有沒有溯諸以往

到底我要以現在的標準算

還是完工當時的標準算

大致情形如上

請前輩們指點迷津
2011-11-06 17: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前輩
如果是現在買的,就有瑕疵擔保可以請求,跟溯及既往無關,如果沒有危險的話,就只能減少價金但不能解約。但如果要找建商的話,要注意時效,一般請求權是15年。
璧癌發生在好幾處 問屋主他只說是受潮

但鄰居也證實那邊的屋子確實都會多多少少漏水或滲水

合約也另外載明驗出海砂就解約

因為屋主有整理過

整理過還有這種事情發生

真的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

第一次買房

總是緊張了點阿...
不知道樓主的訴求是什麼,
1.上法院是不一定穩贏,民事官司不比刑事,民事輸贏都是看當事人主張,找對律師就很重要。
2.海砂標準是指尚未澆灌混凝土,成屋是沒有標準的,但對方不一定就會如此主張。
3.依樓主提出數字,要解約的難度有點難度的,頂多減少價金。但中古屋本來就如此,不然就買新成屋。
謝謝解答

小羅弟 wrote:
最近看了一間民國88...(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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