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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買帶有租約的中古屋嗎?



買賣不破租賃,這是一條保護弱者(租屋者)的法律。

但租屋者都是弱者嗎?他和房東處得怎樣?

租約到期他會如期退屋?屋主為何急着賣屋?

問題這麼多,你會買帶有租約的中古屋嗎?
2011-11-04 10: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中古屋 租約
會,因為我才剛買進一間還有租約的二手屋。
買賣前也擔心很多,所以在簽約時有特別註明租賃與後續交屋問題。
還好,目前的房客不錯,也順利換約,完成交屋。

建議可以先問問左鄰右舍~或者是屋主~
基本上

承租人應該更恐懼房東把房屋賣掉吧!

和氣生財

如有疑慮就將繼受而來的租約去辦理公證

不用怕
條件不錯就可買.

LingXiong wrote:
買賣不破租賃,這是一...(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會看看租約的內容再考慮
若租約條件合理
房客沒問題的話
就沒什麼問題買下囉
最近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在景美附近,36年多的公寓四樓含頂加

頂加正出租中,大概是每月有23K的租金收入

權狀約為30,總價是1680萬

請問,這樣值不值得買啊?

或是合理價格約為多少?

個人主要是自住為主

太太是有點喜歡

個人則是覺得沒有必要在這個高點去買房子

跪求各位先進的意見

先謝謝了



dunhilldun5168 wrote:
最近也遇到這樣的問題...(恕刪)


看起來OK

1.以權狀30坪計算,屋頂加蓋以1/2面積計算(假設),使用面積約為45坪

總價1680萬,均價大致為37萬

2.以都更潛在價值看,頂樓加蓋可換1.5倍(權狀的1.5倍,假設啦)

所以保守估計可分配回45坪面積,換算目前區域成交均價70萬/坪,約為3150萬。

3.初估銀行貸款可貸7成,1680萬自備504萬,貸款1176萬

以銀行利率平均2.1%,20年計算,寬限期3年(每年續約,最多3年)

寬限期內,每月繳付利息約2萬(剛好租金可以cover)
寬限期後,每月繳付本息約7萬

以上你參考看看

當然我的計算仍有許多爭議點,還有房屋狀況、周邊環境、交通位置這些都沒去考慮,而都更的夢還是可以

做一做!大家可以彼此切磋討論,增長知識.....

很多假設都不見得會發生與實現,甚至日後還有許多不可預期的因素發生...

只是提醒各位,買房時一定要先冷靜評估,因為看屋看到最後一定會產生迷思(個人經驗)

甚至還會和家人或親密愛人發生不愉快的爭執

我習慣當朋友那桶讓人冷靜的冰水,所以還是提醒你

基本上我覺得1680萬其實不算便宜,再談談吧!


深藍599 wrote:
看起來OK1.以權狀...(恕刪)


感謝深藍599大的回覆

小弟另有一個疑問

就是含頂加的4樓,未來在都更的時候,會分到比較多的權利嗎?

因為印象中4樓頂的使用權是屬於全體住戶的

只是習慣上由4樓的住戶使用而已

之前有看個法院判決

若其他住戶提出告訴的話,法院會以4樓頂的使用權是屬於全體住戶為由

判決拆除,4樓住戶因頂加所獲得的利益(如出租收入),則必須歸全體住戶共享

意思是

4樓住戶先前收的房租收入,還必須拿出來分給其他住戶

依法院見解,4樓頂的使用權是屬於全體住戶的

所以,若未來有機會都更,4樓應該沒有辦法主張頂加那部份的權利,因為那本來就不是屬於4樓的

不知道觀念這樣子是否正確?



dunhilldun5168 wrote:
感謝深藍599大的回...(恕刪)


基本上

你提出的問題大都是目前一般老舊大樓或公寓所存在的問題

比較早期的大樓(公寓)住宅,都會在銷售時以附件(放棄頂樓屋頂平台使用權申明書),
要求同棟大樓(頂樓住戶除外)於簽約時一併簽下此申明書,同意屋頂平台給頂樓住戶使用

現在因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禁止之條文,所以這個申明書已經不敢提列在預(銷)售合約
中要求客戶簽認

你所擔心的,也是普遍存在於現今社會的屋頂加蓋事實,除非你真的跟鄰居相處的不好
或是你的使用影響到其它住戶的權益,否則一般是不會要求您拆除!這算是一種默契吧?

而關於您出租的租金收入是不是構成法律上所謂的『不當得利』,其實還有待法官的認定

一般都更時確實會考慮頂樓加蓋分配加成的問題(其實是為了都更能順利進行)
一樓住戶有院子的(通常也是一樓住戶自己圍設的),也會考慮分配加成

所以都更時要公平滿足每一個住戶,標準就很難去拿捏,一般住戶認為一樓與頂樓的住戶
已經佔了社區住戶許多『便宜』,而都更時應該不能再加成分配....但一樓與頂樓的住戶
則認為他們原有『使用面積』比較大,價值比較高,所以應該分配比較多...

其實這都有道理啦...為了都更順利,大部份的人其實都會選擇妥協

你提出的疑問都有可能發生,所以你算冷靜型的買主!
撇開這些問題,你有想過頂樓的缺點嗎?尤其又是四樓老舊的公寓...

加上四樓公寓都更改建將來的容積率鐵定不高,所以除非社區住戶都有共識
否則我猜應該不會有外部的『更新實施者』(建商或開發商),願意來協助你們辦理更新

不過自辦都更也OK,但仍是那個前題...大家都要有共識!

深藍599 wrote:
基本上你提出的問題大...四樓公寓都更改建將來的容積率鐵定不高,所以除非社區住戶都有共識...(恕刪)


請教一下~深藍大大
為什麼四樓公寓容積率不高? 那是不是五樓想都別想了...?

有共識是指大家都好談才會有建商願意都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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