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南有一棟全新房子賣出後, 屋主認為某些地方油漆不夠完善,
自己找工人來全室油漆, 但是後來卻導致油漆有剝落現象,
他的工人認為是前一個油漆的工人沒把牆壁油漆弄好,
但是我當初的油漆工人堅持他沒有問題, 而屋主認為我要負責把牆壁油漆弄好!!

想請教由於已經交屋且當初完全沒這問題,
是屋主自行找工人油漆導致剝落, 這責任歸屬有可能是我要負責嗎?

且工程經驗上不是說工程裝潢問題要由後做者負責嗎?
又請問我可以尋求哪一方面的協助呢?
比如說我要去哪裡找第三人來當仲裁才會公正公開呢?
先感謝各位前輩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