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家中..有些土地.因先人遺留的最大不過2坪..最小0.8坪.......散落地方各處.一共數10筆有的在人家的騎樓下..有的在市場內....更有1坪在別人家的飯廳內有的在大馬路上..沒友一塊地可以利用的............就算要賣.對方也不願意買就算要圍..也沒有價值..(鄉下地.無價值)因為每年都需再繳地價稅..都是別人再用..且有的是已經交惡的親戚...有點不甘心想放棄..但不知有何方法可以免繳.或放棄請各位先進..提供一下方法.或解決方向拜託了
剛剛有問稅捐處....要相抵.也必須有價值若捐給政府..也需有價值才會收又回到原點了若真要等到哪天..對方要賣房子..有的等了鄉下地方..想賣的要轉手的機會也不高....若哪天真的賣掉他若沒通知我..我也拿他沒轍.....因為那地方外人是不會想搬去的除非是鄉下鄰居..或熟人這下頭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