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問題想請教01上有經驗的前輩們.
最近小弟我有看到一個建案,此建案的銷售小姐跟我講說,他們的停車位並沒有獨立權狀,停車位的產權 是跟主建物的權狀合在一起
但小姐有說明在權狀上,有分開標示清楚, 如..主建物xx坪 停車位xx坪及車位號
請問 如果不是獨立權狀的話,是否可以論定它就是法定停車位呢?
如果是法定停車位的話,是不是其實就已經含在公設裡面了呢?
如果以上都是的話, 那小姐叫我要付車位錢,不就等於我二次付了停車位的錢呢?
我可以另外再去申請出獨立權狀嗎? 如果沒辦法,是不是就代表我不能單獨賣停車位呢?
會不會我購買的其實只有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
但是如果雖然不是獨立權狀,但在權狀上卻有標示清楚 停車位坪數,車位號,是否就表示,其實我是有停車位的所有權呢?
很抱歉因為小弟之前沒有購買房子的經驗,所以可能發問的問題很蠢,沒頭沒腦的,希望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幫我解惑
大多是獨立計價,這樣車位價不會灌到房子坪數裡,也比較合理
譬如你的房子,權狀可能是40坪,總價1000萬(車位價100萬)
可能主建物20坪,附屬建物2坪,公共設施18坪(含車位10坪+其他公供設施8坪)
正確房價算法是(1000-100)/(40-10)=30萬/坪
也就是把車位價和坪數拉出來計算
若你沒把車位價和坪數拉出來計算,會變成1000/40=25萬/坪
你會覺得好像很便宜,但實際上是把車位坪數灌進去算
至於你說的case,應該就是法定車位了
法定車位是登記在公設裡的,就如同我上面舉的例子
可能你公共設施坪數總共18坪,車位占了其中10坪
如果有權狀有寫車位編號,持分多少
你的車位所有權就不會有問題了
若你的車位是法定車位,只能連同房子移轉給別人
若要單獨賣,只能賣給社區其他住戶
賣掉後,你的房子權狀就沒有車位持分跟編號了
獨立一張權狀出來的是增設或獎勵車位,現在比較少了
這個好處是登記在主建物,有門牌號碼,可以賣給社區外的人
甚至可單獨設定抵押權,彈性較大,銀行估的價值會比較高
二、車位史
1.獨立權狀:可自由買賣,缺點是社區外的人也可以自由進出。
2.無編號車位:車位係在公設裡面,但無編號:優點是車位只能賣給同社區,缺點是法拍取得的,可能一個平面車位只能停機車(車位大小及位置隨管委會變更)。
3.有編號車位:目前大部分大樓都是這種的,車位在公設裡面,但有編號,因圖已送縣府備查,所以管委會不敢隨意變更位置及大小。
三、車位是約定專用,只能停車,如果是有所有權的,就可以蓋車棚、堆雜物、搭帳棚,所以目前大都是約定專用。車位是含在公設裡面,無車位的住戶就公設少一點,有車位就公設多一點,公設是分別共有(俗稱持分),是散落在所有物各個部份,不是只有畫方格形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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