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委託代理人的疑問?

在看不動產說明書當說明都造一段落,
我拿過來在看一次發現"陳大明"旁邊也簽上"陳小英代"
陳小英是屋主的妹妹,我問這不動產說明書是代理人簽的,仲介說是的!
我是不是要先請仲介出示屋主的代理人委託書(應該沒有假造的問題吧?)
還是我要保留一份副本以確保我的權益?
請問我下斡旋時支票還是要寫屋主本人對吧?
還是有其他要注意的地方請大家提供^^
2011-10-21 23:55 發佈
如果是知名的房仲直營店,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有疑慮,把疑慮弄清楚,包括屋況,付款條件。斡旋只是斡旋,誰收你錢誰負責。倒是簽約時每一個人的身份要弄清楚,買賣契約的內容要看清楚。

BEN1974 wrote:
在看不動產說明書當說...(恕刪)


只要是由代理人簽字就一定要有授權書。

授權書也有可能是假造的。

留副本也不一定能完全維護你的權益。

斡旋的支票一定要是所有權人,並且禁背轉。

你跟代理人簽合約卻沒有授權書,如果所有權人全盤否認,你去找誰要你的權益。

想騙你的代理人可以落跑。
所有權人根本沒簽過你要跟他要什麼權益。
仲介拿到的授權書也有可能是假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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