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我本來要買一棟房子,但前屋主要求要繼續將營登放在該房屋地址中到明年年中並說會補房屋稅及地價稅的差額,亦會於買賣契約中填切結書我是覺得既然買房子了就買斷比較好但又覺得房子本身還不錯所以想請教一下,這對我的影響為何?或是我可以怎麼處理比較好?謝謝!!!
chiam39 wrote:各位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恕刪) 1. 請他先給你差額,不要事後補,因為差多少是算的出來的.2. 假設到約定時間,他不辦遷址,你可以發函或本人去當地稅捐處跟國稅局,寫個文就好,我家之前也是朋友公司不遷走,直接去稅捐處跟國稅局辦理就好,反正又不是罰你錢,撤你的稅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