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這房子不是我買的是用租的...
我目前住在楊梅一棟六樓的電梯華廈,這棟樓共有24戶,我初估可能有1/3是空屋沒有住戶,含我在內應該不超過16戶是有人居住的,這可能還是高估了
這棟樓的住戶感覺沒什麼公德心,從大門入口開始就有雜亂的物品堆放,各層樓的樓梯間也被住戶堆放著雜物,我只是一個人住,對我來說這其實還好,我沒那麼在意,但最讓我受不了的是三不五時就會被斷水斷電,因為住戶都不繳公用電費,所以公電被斷電,連帶的抽水馬達也沒電抽水,因此不只是電梯不能用,水也沒得用,還得摸黑拿著手電筒走消防梯下樓
根據我大致瞭解,之前的公電費用大概都是三樓的一位元老級住戶在繳,每隔一陣子,她可能覺得繳的很不爽,又或者是住戶為了用水被迫繳交的公費用完了就不繳了,接著就被斷電了
對我來說,當初租屋的時候,我就已經跟房仲以及屋主再三確認,租金是包含管理費用的,但我懷疑甚至連我的屋主都沒繳公費(因為屋主人在國外不在台灣)
曾經看過三樓的元老屋主在上班時間氣呼呼在大門門口堵人,要求各住戶召開住戶會議並且要求繳交公費,我被她堵過,但我只能跟他說:我只是租客請找房東全權負責,我愛莫能助
我的租約早就到期了,只是最近在換工作,只要穩定了,我是一定會搬走,只是我在想,將來不管我是租屋還是買屋,這事我可能還是有機會碰到,所以想請教一下各位,像這種沒有管委會的華廈,似乎沒有辦法透過法院催繳公費,想要成立新的管委會,看住戶興趣缺缺又皮皮的樣子,更諻論有許多的屋主本身不住這,屆時出席恐怕也是小貓兩三隻,應該也搞不起來,如果遇到這種狀況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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