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買了1間房子
也跟仲介簽了契約書付了20萬的斡旋金
仲介回報賣方同意也在契約書上簽了名
今天仲介回報說賣方不想賣了要賠我20萬
但是仲介說看能不少一點
重點來了
仲介說賣方賠的20萬公司說要跟我對半分
事後我拿出契約書來看
只看到誰毀約誰就賠錢
並沒有寫到對方毀約賠的錢需與仲介公司對分
我知道仲介的辛苦付出,也表明會私下付給仲介紅包
但是要對分實在太多,重點是契約書並沒有看到這個條款
不知道是我沒看清楚或是對方想騙我
總覺得怪怪的
有人可以幫我解答嗎
感謝
仲介公司是X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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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更新
感謝大家的回覆
目前我是跟仲介公司簽不動產買賣意願書
就是那種出價付斡旋金那種,因為賣方有同意價錢所以也簽了名
還不是正式簽約(因為還沒簽對方就變卦了)
今天仲介有跟我連絡,但是他沒講到公司要跟我分一半
反而說賣方只願意付違約金的8成
也就是20*0.8=16萬
因為賣方他要少付都沒跟我談過,所以我一口就回絕了
如果是賣方只願意付8成我不同意那他就違約了
這樣他有刑責嗎,還是他完全沒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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