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未交屋之權利問題~

我們是買二手的房子...
9/20己過戶在我老公的名下,
原本房仲和前屋主,我們是約定9/23~~
結果交屋前二個多小時,房仲打給我說確定前屋主還沒把東西搬完,所以..9/23無法交屋
要改9/28才要交屋..........


有這樣嗎???9/23~9/28前屋主還在我們的房子(己完成產權過戶)走動,搬東西~~~
我覺得怪怪的,是不是我想太多~
2011-09-25 9: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權利問題
過戶:只是取得所有權。
交屋:才是取得使用權。

交屋前發生任何人為損壞還是歸於原屋主。

這是正常的,不需要太擔心,合約中應有敘明交屋日期,若延遲你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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