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一個很奇特的地區, 透過30年的政商關係, 獲悉甚至左右都市計畫的走向, 利用豐富的資本財富比所有的人早十年甚至二十年就開始養地的人, 因為養地厚植了上千億的財富, 這樣的人豢養的媒體卻還有臉一值鼓吹社會正義, 暢談貧富差距
想要抑制房地產價格, 首先就應該讓供給面增加, 從這些上游豢養土地的人著手, 首先對於空地的認定應該嚴格, 透過交易取得的土地(非繼承或者祖產)取得在三年內沒有完成開發就該累進空地稅, 每三年再累進一次, 政府的都市開發計畫應該以國有土地附近為優先, 甚至以多案配合腹案的方式進行, 避免財團透過關係取得都市計畫內容, 豢養土地, 像是信義計畫區規劃之際就已經有人大量低價購入原本屬於殯葬, 農業, 山林地, 汐止在20年前, 放寬山坡地興建的時候, 就有人大量購入山坡和河川地, 新莊副都心規劃時期, 就已經有人幾萬坪幾萬坪的購入土地, 很奇特的, 這些人都屬於同一群人, 同一個家族, 或者稱做甚麼幫的, 報章媒體經常說這些人眼光精準, 但事實是這些人依靠的就是分贓的政治關係, 你當政的時候我出錢, 我的家族成員透過選舉當選民代, 之後就透過辦報, 辦媒體, 幫忙圍事,幫忙粉飾黑幕,進而換取執政者在政策上的方便
現在的執政者沒有當年汐止鎮長廖學廣的大魄力, 誰規定市政和都市的計畫一定要蕭規曹隨, 你挖山林, 靠著金龍湖畔蓋豪宅, 你的建案大賣, 鎮公所還要配合開聯絡道路, 整個建案幾百戶幾千戶都是你蓋的, 裡面的聯絡道路卻變成政府道路, 鎮公所還要編列養護費用,建照和執照在前任縣長任內都發下了, 一個小鎮公所拿你沒辦法, 我就要你負擔鎮長稅, 雖然名目是違法, 但也透露出接任者對於前任者的分贓酬傭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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