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我這帖算是猛藥嗎

剛才思考一個問題

打房或是要抑制房價炒作要有啥辦法

既然有土增稅為啥不能有房增稅

既然所得稅是累進稅率

那麼為啥借款不能採累進利率 房屋越多 借的越多 利率越高


在來感謝stephen02網友的建議

房屋稅的確也可以用累進稅率來課徵


除非你口袋很深 不需要借很多錢就能擁有很多棟房子不過那算是本事


2011-09-23 15:12 發佈

bigmouw wrote:
剛才思考一個問題打房...(恕刪)


銀行要活下去,靠的就是放款

你這樣一搞,沒有人要貸款了,銀行先倒一片

這不叫猛藥

這叫自殺藥
bigmouw wrote:
剛才思考一個問題打房...(恕刪)


對不起..這帖藥沒用~雖然沒有個人沒有研究

但是光想就已經漏洞多多了~


我還是覺得如果要打房!應該是有效的在台北市中心蓋"超大型"的住宅

而且只租不賣~至少要蓋上萬戶才有可能把台北市的"房價給打到沒價值"

重點是"要把整個台北打到沒價值"

光憑這一點!你覺得有可能嗎?

台北爆發殭屍感染,核子暴炸,每雨必淹,台灣整體菲律賓化~

我覺得這些比較可能~

stephen02 wrote:
銀行要活下去,靠的就...(恕刪)


現在放款利率那麼低

誰買房子不去貸款

但是買兩間也是會去貸款,成本變高

投機客或是想長期持有的就要考慮成本跟效益了

而最重要的是要打破有土斯有財的迷思(兩間以上的房子 可以以小孩名義購買是否已成年為要素還需要考慮)

可是人民也有住的權力(一間就能住人了)並沒有完全要你不要買房


而且借的越多利率越高 (就算不是房貸實際借款也是這樣 一般人第一筆借款跟第二筆借款的利息絕對不同)

銀行賺的更多銀行哪來風險(更何況房貸有房屋作抵押 以前還有個保人)


catmoo wrote:
但是光想就已經漏洞多多了~...(恕刪)


你可以舉看看哪些漏洞

土增稅是現有實施的稅制

那麼土地可以同樣屬於不動產的房屋為啥不可以

累進利率哪個人不是借越多利率越高 我一間房子有三筆房貸 第三筆的利率比第一筆還高

這本來就很正常只是我把標的物變一下

更何況哪個制度沒有漏洞 就是要提出來然後配套措施做好

在來你說要建租宅 現在房子空屋率還不夠多嗎 蓋那麼多幹嘛 醜不拉機的 改越多 30年後都更在來一次嗎

而且我從來沒有想把房子土地打到沒價值

那是你的想法房屋土地為啥不能沒價值

在國外 貴的房子也是很多

主要的目的是不要將土地房屋作為偷雞的工具,奢侈稅不就是這樣的想法嗎?
bigmouw wrote:
而且借的越多利率越高 (就算不是房貸實際借款也是這樣 一般人第一筆借款跟第二筆借款的利息絕對不同)

銀行賺的更多銀行哪來風險(更何況房貸有房屋作抵押 以前還有個保人)...(恕刪)


照你這樣說,你不妨把一台toyota的車賣個法拉利價

這樣一定賺更多的!


你要搞清楚一件事

一般人第一筆借款跟第二筆借款的利息絕對不同和"借愈多利率愈高"是絕對不同的

如果真是這樣,那台北市人就比較該死?

房價高就很倒霉了,還要承受比較高的利息???



認真多賺錢比較重要啦

不要整天想要把富人給拉下來

當這些原本可以買很多房子的人,因為利息讓他買不下手之時

原本就沒那些富人有錢的你

你就認為你付的起???

bigmouw wrote:
主要的目的是不要將土地房屋作為偷雞的工具,奢侈稅不就是這樣的想法嗎?
...(恕刪)


活錢,是會跑的

那邊有利可圖,就會往那邊去

如果台灣沒有優良的投資項目讓這些錢有地方去,你再怎麼堵也不會有用

政府要做的,是改善投資環境

只要其他地方的投報大於房子的投報的同時

你不用趕,這些錢都會自動離開房市!
stephen02 wrote:
照你這樣說,你不妨把...(恕刪)


首先要先澄清我手上有三間房子在大台北地區

所以我也是在這你所謂該死的一群中(不過我大部分都付清了)

在來投機客或是投資客為啥敢大量持有房子

就是成本便宜 槓桿操作太容易了

如果你持有一間的成本很低 刺激自住 利率很低(青年貸款)這很ok合情合理

當然如果要小換大可以採取所謂土增稅的概念 利率照舊 也ok

可是同時持有兩間呢?就有增加炒作的風險了(第二間借款利率稍微調高)

第三間呢更高 第四間更高 最後你會想持有那麼多房子嗎?

像是我我一定把我手上的房子出售 除非我是全部付清我不用背貸款付利息的壓力

在來土增稅就是我們偉大的國父漲價歸公的想法,土地漲價歸公那麼房屋漲價為啥不歸公

因為之前已為房屋只會折舊所以只會跌價不會漲

可是現在發現折舊的東西也是會跟著漲的

stephen02 wrote:
活錢,是會跑的那邊有...(恕刪)


所以請參照德國

活錢跑往對的地方投資是對的

可是為啥很多國家都要打壓跑往房地產的熱錢呢

因為那是不對的

而台灣也知道這是不對可是沒有有效的方式去解決
bigmouw wrote:
首先要先澄清我手上有三間房子在大台北地區

所以我也是在這你所謂該死的一群中(不過我大部分都付清了)
...(恕刪)


所以......

就因為你已付清了,所以就要銀行大漲利息,反正事不關已???

那另一個沒有三間房的人會不會跑上來說

"有錢了不起呀,應該以擁有的房子數量做累進課房屋稅,一間的課1%,兩間的課10%,三間的課30%"

你覺的這樣好不好呀??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