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思考一個問題
打房或是要抑制房價炒作要有啥辦法
既然有土增稅為啥不能有房增稅
既然所得稅是累進稅率
那麼為啥借款不能採累進利率 房屋越多 借的越多 利率越高
在來感謝stephen02網友的建議
房屋稅的確也可以用累進稅率來課徵
除非你口袋很深 不需要借很多錢就能擁有很多棟房子不過那算是本事
stephen02 wrote:
銀行要活下去,靠的就...(恕刪)
現在放款利率那麼低
誰買房子不去貸款
但是買兩間也是會去貸款,成本變高
投機客或是想長期持有的就要考慮成本跟效益了
而最重要的是要打破有土斯有財的迷思(兩間以上的房子 可以以小孩名義購買是否已成年為要素還需要考慮)
可是人民也有住的權力(一間就能住人了)並沒有完全要你不要買房
而且借的越多利率越高 (就算不是房貸實際借款也是這樣 一般人第一筆借款跟第二筆借款的利息絕對不同)
銀行賺的更多銀行哪來風險(更何況房貸有房屋作抵押 以前還有個保人)
stephen02 wrote:
照你這樣說,你不妨把...(恕刪)
首先要先澄清我手上有三間房子在大台北地區
所以我也是在這你所謂該死的一群中(不過我大部分都付清了)
在來投機客或是投資客為啥敢大量持有房子
就是成本便宜 槓桿操作太容易了
如果你持有一間的成本很低 刺激自住 利率很低(青年貸款)這很ok合情合理
當然如果要小換大可以採取所謂土增稅的概念 利率照舊 也ok
可是同時持有兩間呢?就有增加炒作的風險了(第二間借款利率稍微調高)
第三間呢更高 第四間更高 最後你會想持有那麼多房子嗎?
像是我我一定把我手上的房子出售 除非我是全部付清我不用背貸款付利息的壓力
在來土增稅就是我們偉大的國父漲價歸公的想法,土地漲價歸公那麼房屋漲價為啥不歸公
因為之前已為房屋只會折舊所以只會跌價不會漲
可是現在發現折舊的東西也是會跟著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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