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實價每年苛2%的實價房屋稅+自用住宅補貼1.8%
這樣就有公平正義了吧~~
快點通過吧~
1000萬房產
自用稅金2萬/年
非自用稅金20萬/年
kuo116 wrote:
按實價每年苛2%的實...(恕刪)
還是不合理啊
很多人,家裡是開書局、、漫畫店、飲料店或汽車修理
機車行、電器行、賣場、五金行、小吃部、網咖,幾乎各行各界的店面都有人在做
(三)房屋稅
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其實際使用情形,依下列稅率課徵:住家用現行徵收率1.2%、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利用(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2%。
都是課非自用住宅的稅金
不然就是課營業用…
照你這樣說,台灣其他開店做生意的
我不知道要怎麼做了?因為店面價格比較高
然後又課比自用,多10倍以上?
如果這樣搞,台灣自行開店的老闆
可能都要抗議了…又不是開店就保證
一年可以賺好幾百萬的,賠錢的話
政府也沒在管你,營業稅照抽!賺的多付的少
國稅局就會去查你…那賠錢怎麼還要算營業稅?
應該要補貼才對吧?
很多人只是買一間小店面,一圓當老闆的夢想
其實也賺不了多少錢的…甚至有人是賠錢在做的
如果這樣做,全台灣要倒多少店面?
又有多少的人失業?當老闆的夫妻兩人失業
底下員工也失業,那失業率不就破10%了
當然還有包租公和包租婆了
他們花大錢買房,只能賺少少租金,大家應該要感謝他們的
還要收這麼高的稅金?
個人認為不能為了自己利益,就想政府立法
去取得別人的努力
另請教:
1. 乙工住宅可以申請自用住宅嗎??
2. 若我的房子是十年前交易的,之後中間完全沒有交易記錄,那課稅的標準是??
3. 若同棟大樓同時有立法通過後才交易與從未交易過的住戶,那課稅的金額是否不同??
若實價 1000 萬的乙工用地住宅每年課稅 2%,這下可就有趣了,一年20萬,20年400萬…
為成就某些人利益而去影響其他人的利益,而且還立法通過可以合法打劫…這種法令還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台灣人是一種很有趣特殊人種,反正不需要精進自己的能力,只要把比自己好的打成和自己一樣是爛貨,這才是真公平…反對者,一律戴上不愛台灣、欺負台灣人的帽子



每個人的資產配置不同
憑甚麼別人的資產就要課比較多的稅
打房是打炒房的
不是打長期持有的
亂搞 還抬正義的大旗 真無恥
乾脆 所得稅提高到40%好了
年收低於50萬的全部免稅
老是搞自用來神聖化高價的事實
結果自用的帝寶比鄉下10間出租爛房的稅率低
這叫打房 真可笑
憑什麼講生活品位的人
花一億買房自住享有優惠稅率
那我花2000萬 買10間鄉下爛房來養老收租
結果要負比較高的稅率
那到底是帝寶在炒房
還是鄉下爛屋再炒房
稅針對的是比較有錢的人
不是針對比較多間房的人
最該課稅的是高單價的房子
別人是一坪10萬 你是一坪 100萬 那稅率高個3-5倍 才是合裡的吧
就像如果包包要課稅
是一個200的包包稅率高
還是該一個2萬的虛榮包稅率高
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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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多數台灣人.都很喜歡算計別人的荷包.看不慣別人比自己好.殊不知...自己的親戚或許某天連自己也是成為當初自己算計的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