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bo100 wrote:選舉到了要做點事才能...(恕刪) 改幾%都沒用!!怎改費用一樣會轉價到消費者身上賣方今天來委託我賣,我只能抽1%的話我一定說dm,廣告,貼小黃,派報,人員出去帶看費阿~~要賣方出!!!
相信我 就是有些不肖仲介 有辦法削足6%口訣就是""綁頭綁尾 ...賀成交""聰明人 巷子內...想想就瞭了因此 避免類似弊端的最好方式 就是用法律來規範收費上限讓這些會"奇門遁甲"的房屋術士 能被控制在合理的收費範圍內
出去吃個飯,也要付多10%.....合理嗎!? 覺得不合理,可以不要吃......買房子付2%....合理嗎!? 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己去找屋主自己斡旋自己買.....賣房子付4%....合理嗎!? 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己貼廣告,自己帶看自己和買方議價自己賣....合不合理,應該可以自己判斷吧!?如果不合理....何必買單...!?
lienly2 wrote:6%不合理, 抗議!...(恕刪) 其實收6%,..看起來不多,但是高單價,所以也是幾十萬的費用,但是說實在的,當初,電子業夯,就一堆人抗議,電子業分股票,分紅太多.現在房仲業熱絡了,大家又要抗議,6%收太多,6%是上限,很多房仲,都是有辦法去談的~
當然 如果一開始就先告知 買,賣雙方將收取的費用 而且得到認同 那....那有本事收足6% 並不為過但 實務操作上 我想並不容易碰到這樣的 屋主或買方那 法力高強的房屋術士要如何收足6%呢??不外乎就是從 合約 話術 以及買,賣雙方資訊的模糊地帶下手通常被賺足%的案件 都是等到雙方見面要簽約時.或簽約後才恍然大悟跟賣方告知只收1% 但回頭用總價的方式請買方入甕.... 跟買方說要折傭成交作業績 回頭又去找賣方橋價錢被灌爆的是房價 被打趴的是屋主 仲介術士看不到傭收 買,賣雙方別想成交總是不斷循環"請注意...打下去...誰叫你不注意"的把戲賺取非本來買,賣方以為的超額利潤然後打著"政府允許收取最高6%"的大旗這樣的漏洞不應該讓大家一起來正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