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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連署, 抗議6%

2011-09-10 10: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FB

lienly2 wrote:
6%不合理, 抗議!...(恕刪)

參加了~
加油~
政府總要等到民眾反彈時才會動一下~
只是不曉得真動還是假動~
希望選舉近了~效果大點~
選舉到了要做點事才能表示對老百姓的關心,給了行政/立法絕對多數,換來的是絕望


tonbo100 wrote:
選舉到了要做點事才能...(恕刪)


改幾%都沒用!!

怎改費用一樣會轉價到消費者身上

賣方今天來委託我賣,我只能抽1%的話

我一定說dm,廣告,貼小黃,派報,人員出去帶看費阿~~

要賣方出!!!

感謝民進黨 低薪 = 省好多人事費 高物價 = 成本沒變 , 賺超多 高房價 = 賣一戶賺幾百
富豪跟白癡才會照行規給%吧


lienly2 wrote:
6%不合理, 抗議!...(恕刪)
相信我 就是有些不肖仲介 有辦法削足6%
口訣就是""綁頭綁尾 ...賀成交""
聰明人 巷子內...想想就瞭了
因此 避免類似弊端的最好方式 就是用法律來規範收費上限
讓這些會"奇門遁甲"的房屋術士 能被控制在合理的收費範圍內
我們家這附近的房仲就是收足6%。。。。

出去吃個飯,也要付多10%.....合理嗎!? 覺得不合理,可以不要吃......
買房子付2%....合理嗎!? 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己去找屋主自己斡旋自己買.....
賣房子付4%....合理嗎!? 覺得不合理,可以自己貼廣告,自己帶看自己和買方議價自己賣....

合不合理,應該可以自己判斷吧!?如果不合理....何必買單...!?

lienly2 wrote:
6%不合理, 抗議!...(恕刪)


其實收6%,..看起來不多,
但是高單價,所以也是幾十萬的費用,

但是說實在的,
當初,電子業夯,就一堆人抗議,電子業分股票,分紅太多.
現在房仲業熱絡了,
大家又要抗議,6%收太多,

6%是上限,很多房仲,都是有辦法去談的~
當然 如果一開始就先告知 買,賣雙方將收取的費用 而且得到認同 那....
那有本事收足6% 並不為過
但 實務操作上 我想並不容易碰到這樣的 屋主或買方
那 法力高強的房屋術士要如何收足6%呢??
不外乎就是從 合約 話術 以及買,賣雙方資訊的模糊地帶下手
通常被賺足%的案件 都是等到雙方見面要簽約時.或簽約後才恍然大悟
跟賣方告知只收1% 但回頭用總價的方式請買方入甕....
跟買方說要折傭成交作業績 回頭又去找賣方橋價錢
被灌爆的是房價 被打趴的是屋主 仲介術士看不到傭收 買,賣雙方別想成交
總是不斷循環"請注意...打下去...誰叫你不注意"的把戲
賺取非本來買,賣方以為的超額利潤
然後打著"政府允許收取最高6%"的大旗
這樣的漏洞不應該讓大家一起來正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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