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時, 買了房子, 個人首購, 也跟銀行辦了8成的貸款
其中7.5成是政府優惠房子 + 0.5成的信貨以房屋抵押(利率2.5%)
住了4個月, 9月, 昨天, 當初銀行呈辦人員告知政府機構認為這筆貸款有炒房之嫌,
而要我把房屋扺押的信貨轉成一般個人信貸(利率3%~5%,且實際利率得依銀行評估後為準)
我告訴銀行人員, 稍後回他電話, 之後, 我越想越感受到,信貸的利率變高了,
那當初我也不一定讓會這銀行呈做我的房貸業務了...
之後, 我也不想再回銀行人員電話!!
想請問先進們, 這政府跟銀行之間的處理情事, 會讓我有法律上的問題發生嗎?
2.去跟金管會投訴,馬上有效。
3.最近房地產都有漲,換銀行貸款,就沒有信貸了。
以下是印象中的優惠
(1)只要夫妻贈與,一樣可以適用優惠房貸,且免贈與稅。
(2)轉貸時要注意有無提前清償之違約金。
(3)轉貸費用,規費只要額度1/1000,如貸500萬,只要5000規費+權狀費+銀行開辦手續費。
(4)現在地政事務所及銀行都很便民,不會寫物權契約,拿去服務台就有人教你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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