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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信貨以房屋抵押 VS. 一般個人信貨

5月時, 買了房子, 個人首購, 也跟銀行辦了8成的貸款
其中7.5成是政府優惠房子 + 0.5成的信貨以房屋抵押(利率2.5%)

住了4個月, 9月, 昨天, 當初銀行呈辦人員告知政府機構認為這筆貸款有炒房之嫌,
而要我把房屋扺押的信貨轉成一般個人信貸(利率3%~5%,且實際利率得依銀行評估後為準)

我告訴銀行人員, 稍後回他電話, 之後, 我越想越感受到,信貸的利率變高了,
那當初我也不一定讓會這銀行呈做我的房貸業務了...

之後, 我也不想再回銀行人員電話!!
想請問先進們, 這政府跟銀行之間的處理情事, 會讓我有法律上的問題發生嗎?
2011-09-03 13: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信貨 房屋抵押
直接回問他"憑什麼"???
請他拿出具體文件,否則你有理由認定他是想詐騙。

貸款契約都簽了,有正常還款,你說改就改啊!!!

EthanYen wrote:
5月時, 買了房子,...(恕刪)


請堅持一切依對保契據走

銀行單方面說改就改就喪失合約精神了

銀行當初核貸願以75%房貸+5%低利信貸給你

也對保了也撥款了...就沒辦法更變貸款條件了

如果要求變更...請電金管會(02)8968-0899申訴
1.早期銀行都有連帶保證人規定(約10年前),後來銀行法修法(12條)了,房貸只能就擔保物額度貸款,所以銀行就想出信貸這一招,繼續要求提供連帶保證人。
2.去跟金管會投訴,馬上有效。
3.最近房地產都有漲,換銀行貸款,就沒有信貸了。
以下是印象中的優惠
(1)只要夫妻贈與,一樣可以適用優惠房貸,且免贈與稅。
(2)轉貸時要注意有無提前清償之違約金。
(3)轉貸費用,規費只要額度1/1000,如貸500萬,只要5000規費+權狀費+銀行開辦手續費。
(4)現在地政事務所及銀行都很便民,不會寫物權契約,拿去服務台就有人教你寫了。


EthanYen wrote:
5月時, 買了房子,...(恕刪)


不要輕易妥協.....

如果是中信銀.信貸利率最高可接近20%.....

房貸搭的固定利率的半百信貸.無預期接到通知要改為機動剛開始9%依......

暗.逼迫窮人.....賣了基金還了!
我一直以為沒有抵押品才叫做信貸(它不是叫做信用貸款嗎?),所以利息才那麼高。
有房子抵押還叫信貸嗎?

有沒有版大能解說一下?
我覺得...你碰到詐騙集團了...哪有銀行會這樣?
你上網查你的房貸分行電話,打去問承辦人。
如果是你的銀行承辦人員,請電話申訴該銀行客服,
如果再囂張,錄好音寄到金管會去,保證藥到病除。

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
版大:
我想您不是遇到詐騙集團,我想應該是該銀行真的被主管機關稽核到被糾正,而要求改善,因為主管機關有規定如購買「特定地區」之不動產(如:台北市、新北市等)不得搭配信貸來提高成數,而您所謂的0.5成,應是銀行內所稱的「不動產加強債權」非真正的純信用貸款,不管既然您已經貸了,且該銀行也有可能有所疏失,我想應該可以跟他們溝通,以純信用貸款方式重新貸款收回已放之0.5成,惟要求利率比照當初所訂定的利率,至於貸款期間,我想最長也只能7年而已,再跟銀行談談看吧,謝謝!!
感謝各位先進們的寶貴意見, 在下有想法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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