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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人~你只能認了.....

最經典的一個案例!

99/7/10 簽立出租委託契約
99/8/5 簽立租賃契約及公證書
99/11/10房租未付
99/12/10房租未付
100/1/10房租未付
100/2/10房租未付
100/3/10房租未付
100/3/15第一次存證信函
100/3/18承租人財產調查(向國稅局查~)
100/3/28第二次存證信函

100/4/10房租未付
100/4/29第三次存證信函
100/5/10房租未付
100/5/13投遞民事起訴狀
100/6/10房租未付
100/6/29民事簡易法庭第一次開庭
100/7/10房租未付
100/8/10民事簡易法庭第二次開庭
100/8/11鄰居告知承租人已搬走......(白住10個月..)
100/8/26判決

這段時間裡,我曾經去催承租人繳費不下數次,前2次有見到人,再來就都避不見面...

由上面的時間表裡可知,這個承租人可是"專業級的白住客"!
不但時間抓的剛好,而且相當難纒!

因為屋主宅心仁厚,不希望把人逼至絕境,所以處理上延遲了一段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縱使有公證,但是如果您在公證書裡的強制執行項目未載明"不依約給付租金時,就租賃物逕受強制執行"的話,那麼你還是得等到契約到期才能要回房子!公證人不一定會幫我們想,只得自己注意!

另外就是針對承租人財產調查必須事先填寫完"查調債務人課稅切結書"才能向稅捐機關調查哦!

最後就是在判決文寄到你家後,你仍要等個23天(抗辯期),你才能申請強執行!

For you reference.


https://sites.google.com/site/kaohsiunghousingagent/zu-lin-an-li-de-an-gong-yu2lou
2011-08-30 10:47 發佈
超強的耶~只能說版主你運氣好
遇到一次你就無敵了
非常好的案例~受教了!
大家下次打契約也要注意這一點!
請問判決的結果?錢拿得回來來嗎?

如果是故意白住,是否可告詐欺,用刑事案件處理?

如果有房子出租,可否要求對方提出工作證明,或良民證?

sudustar wrote:
請問判決的結果?錢拿...(恕刪)


判決結果當然是勝訴~(因為那個天殺的傢伙從沒出現)

錢是拿不回來了~(因為經查證,他根本沒財產...)

故意白住是"現在"事實,但不成立詐欺的條件,(因為承租人有繳交"部份"租金,而出租人也有收受事實,頂多只是債權債務關係,契約仍存在!!)


房子出租房東要求對方提出工作證明,或良民證這是個人的自由,但對方也有自由不配合你!


結論是自己要小心,最好是找認識可靠的房屋仲介當墊背,這樣會省事點.

kjhwan wrote:
最經典的一個案例!9...(恕刪)

有公証的話.如沒付房租不是直接請警察處理嗎?

為何要寄存證信函那麼多次.還要上法庭

我不懂? 請教了

kjhwan wrote:
最經典的一個案例!9...

"不依約給付租金時,就租賃物逕受強制執行"(恕刪)





"不依約給付租金時,就租賃物逕受強制執行"



請問, 有這一句,

就可不用寄存証信函, 也不用上法院, 就直接找管區警察嗎?


kjhwan wrote:
最經典的一個案例!9...(恕刪)



事先填寫完"查調債務人課稅切結書"



這是要對方在租屋前先授權嗎?
白住10個還好而已啦
我鄰居被白住2年多,還是市中心黃金店面
最後還自己花很多錢求房客搬走
連告都懶得告,告也沒用
不知道開板大大房屋是在哪個區域?
可以告知一下承租人大概模樣是怎樣的嗎?
這樣可以讓大家稍微有警覺一點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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