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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各位版友

小妹今天有間位於桃園龜山的房屋出售
於八月四日由台灣房屋為於該區的直營店交易成功
並經由該房仲公司特約代書簽訂房屋買賣契約書
交易金額為新台幣480萬元整
約定履保銀行為遠東銀行
簽約金40萬元整
完稅款50萬元整
尾款買方貸款金額390萬元整
於合約書內註明若貸款金額不足需現金補足
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小妹於簽約隔日即將所有權及戶籍謄本和印鑑明等文件交給代書

於簽訂買賣合約時買方有說明需於九月底前才能全部現金到齊
所以於合約書後又另註明最遲於九月30日前交屋
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小妹當時也有強調過戶日為九月底前買方現金到齊時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昨日傍晚心血來潮上遠東銀行網路銀行查詢履保帳戶
發現帳戶內除了第一筆的簽約款外
於昨日又匯進第二筆款80萬元整
與合約內容50萬元整不符合
於是打電話詢問台灣房屋的特約代書承辦該筆買賣的負責人
代書告知該款項是對方第二筆應付款項
代書也再告訴小妹要準備辦理產權過戶及讓對方貸款銀行可以設定並撥款
還好心的要幫忙小妹可以提前清償我的貸款
幫我節省一個月的貸款利息

因為對方需於九月底前購屋款才有辦法全部到位
而且當時(24日傍晚)代書強調對方貸款金額只有150萬元整
及明日(25日)將會匯進另一筆90萬元
總計於25日時包括買方的銀行貸款及已匯進帳戶加預計匯入帳戶金額共計360萬元整(經查一早已匯進帳戶內90萬元)
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但離買賣成交價480萬差距仍有120萬元
若照代書欲辦程序
對小妹一點保障都沒有
小妹當然不肯讓代書提早完成過戶及貸款設定手續
所以小妹當時要求要先取回過戶所需的印鑑證明
電話中代書強調依合約內容
第11條:甲乙雙方所有之有關文件交由承辦地政士保管,
交付文件後至本契約未全部履行前,非經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地政士取回文件,
終止委託或向有關機關申請撤回(違約除外)。
不願意讓小妹取回印鑑證明
小妹只好與承辦仲介聯絡並約定好當晚於房仲公司與代書等見面
但代書說已約好另間房仲要簽約無法到場
我與該房仲說可以等到代書簽完約
總之當時我一定要見到所有可供產權過戶的文件
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當晚至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後
房仲與代書電話連絡仍表示今晚無法過來
因簽完約即要載小孩至屏東 (小孩念屏東的大學)
越是這樣讓小妹越是覺得有問題
於是電話中與代書對談更是強列要求要取回文件
此時該特約代書才說已完成過戶
聽到此時
頭腦一陣空白
買方才匯進金額至24日前才40萬簽約金
而24日晚上代書已完成過戶手續
雖然24日買方有再匯進80萬元
但代書卻可以在購屋價金只有總價款的8~9% 時即完稅過戶與設定完成
況且還是在已知對方只有貸款150萬的情形下
這樣對我一點保障都沒有
萬一對方於交屋前無法將款項補足
又不願意解除買賣合約將產權過戶回來給我
一進入法院程序又礦日廢時
這損失將算誰的 ???

請教各位若是遇到如此狀況要如何處理
目前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長是說要我等待代書處理
但我覺得若等到9月底一點保障都沒有

請各位給我些意見

謝謝大家

2011-08-25 13:37 發佈
chiachin666666 wrote:
各位版友小妹今天有間...(恕刪)

重點是您原本還有多少貸款未還?

若完全無貸款的話是需要小小擔心,若原貸款未償還額度大於120萬,那應該不必擔心,看起來過程並沒有太大的問題......
chiachin666666 wrote:
各位版友 小妹今天...(恕刪)


房屋買賣交易流程,本來就會先過戶

完稅、過戶是一起的

銀行再來才會拿著借款人的債物去設定抵押

設定完才會把房貸播給買方

代書才能把尾款拿去塗銷或是或入履保帳戶

沒有甚麼問題阿
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chiachin666666 wrote:
各位版友 小妹今天...(恕刪)


看起來應該是
買方已付款360萬,尚有120萬的未付款,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並向銀行設定貸款190萬。
賣方在履保專戶已有360萬,尚有餘款120萬,不動產所有權已過戶給買方。

賣方擔心買方已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怕收不到最後的120萬。

其實賣方不需要太擔心,因為還沒"交屋"。
要完成交屋才算完成契約。
沒交屋前買方也不得進入該不動產。

以上流程並無問題,只是過戶與交屋的時間拖得有點長,與常情不太相符。

若超過契約簽定的時間,賣方可要求損害賠償,或是解除契約並要求損害賠償。

房子不會跑,不用太擔心。
等契約時間到了,買方仍然無法支付價金,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去告買方,並沒收定金。
這種案子不會太久,很快就結束了,連律師都不用請。

反正錢沒收齊,就不要交屋。

amitychen wrote:
賣方在履保專戶已有360萬,尚有餘款120萬,不動產所有權已過戶給買方。

賣方擔心買方已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怕收不到最後的120萬。

收到屋款總價30%時就過戶給買方,這很常見,
我以前賣房子,房子已無貸款抵押設定,也是收到3成屋款就過戶了,
沒先過戶給買方辦貸款,買方要如何付尾款交屋?

完全現金交易的也不是沒有,但100的案例大概找不到1個。

買賣不動產本來就有一小段模糊期,雙方各有風險.....

chiachin666666 wrote:
因為對方需於九月底前購屋款才有辦法全部到位
而且當時(24日傍晚)代書強調對方貸款金額只有150萬元整
及明日(25日)將會匯進另一筆90萬元
總計於25日時包括買方的銀行貸款及已匯進帳戶加預計匯入帳戶金額共計360萬元整(經查一早已匯進帳戶內90萬元)


有進行履約保證, 銀行端在沒有賣方妳的簽名蓋章同意下, 代書也無權領出, 就算領出也必須匯入所有權人名下的銀行帳戶中, 因此這360萬將是妳的保障, 就算過戶完成, 依約, 權狀正本代書也有義務要保留下來, 代書有可能會為了這百來萬就毀了他一生的職業嗎? 此對價利害關係太過不對襯, 因此妳無須擔憂的

總之一句話, 就算過戶了, 出事情, 頂多就司法解決, 360萬很夠當賣方妳的保障, 若代書將權狀正本無故交給買方, 導致買方跑了, 那麼代書與仲介都將會惹上麻煩, 一般來講, 若有是蓄意詐欺是絕不可能匯360萬到履保帳戶中, 因為銀行是不可能為此而配合的

代書可能考慮到買賣方房貸的利息問題, 目前買方要求延後, 但當初合約中的貸款約定日都是已經談好了, 自然也就依此日期進行買方借貸與賣方貸款清償作業, 這是為了避免最後在利息部份產生爭議, 至於過戶應該是貸款移轉時的一般程序, 雖然房地債權是跟著房子走, 但買方放貸銀行總是希望過戶再設定債權會比較單純些, 所以妳也就不需要過份擔心了

相反的, 反而是妳的房子屋況, 若有問題快點處理吧, 買方走到最後若妳房子被發現問題, 那麼延續所導致的相關費用就變成妳賣方要承擔了

chiachin666666 wrote:
交易金額為新台幣480萬元整
約定履保銀行為遠東銀行


有銀行履約保證

480萬沒依約入專戶,

不要同意先辦理交屋手續,應該就可確保妳的權利

kun哥 wrote:
有銀行履約保證480...(恕刪)


要不要看清楚在回文

屋主擔心的點是會被先過戶設定

而不是交屋...
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mark0612 wrote:
房屋買賣交易流程,本...(恕刪)

mark0612 wrote:
房屋買賣交易流程,本來就會先過戶

完稅、過戶是一起的

銀行再來才會拿著借款人的債物去設定抵押

設定完才會把房貸播給買方

代書才能把尾款拿去塗銷或是或入履保帳戶

沒有甚麼問題阿

版大
您沒有將文看清楚

履保帳戶第一筆款8月9日匯入40萬元
8月15日提領稅款二萬餘
8月24日為產權過戶登記日期
履保第二筆匯入款是8月24日80萬元

也就是在產權過戶完成前
履保帳戶內只有買方匯入的第一筆簽約金計40萬元
台灣房屋的特約代書就將本人的不動產過戶至買方名下
並完成買方銀行貸款的抵押權設定

至於過戶登記日匯入的80萬
有可能是本人於下午發現該事詢問代書
才於當時再補匯入

我的問題是代書可能在對方只有簽約金匯入
並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形下完成產權過戶及抵押貸款設定手續
這樣對屋主是有保障的產權過戶嗎 ?

amitychen wrote:
看起來應該是
買方已付款360萬,尚有120萬的未付款,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並向銀行設定貸款190萬。
賣方在履保專戶已有360萬,尚有餘款120萬,不動產所有權已過戶給買方。

賣方擔心買方已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怕收不到最後的120萬。

買方並未付款360萬元
買方實際付出的金額至過戶登記日前只有40萬元
80萬是被本人詢問後才匯入
90萬更是於今天一早匯入
總計買方實際付款金額為210萬
150萬是拿本人的不動產抵押設定才有的金額

ysc_kyy wrote:
收到屋款總價30%時就過戶給買方,這很常見,

版大您也是沒看清楚全文
本人查詢履保帳戶
在完成產權過戶登記前
履保帳戶內只有40萬元

道格吐司 wrote:
一般來講, 若有是蓄意詐欺是絕不可能匯360萬到履保帳戶中, 因為銀行是不可能為此而配合的

..................
是小妹語焉不詳或表達不清楚嗎?
買方並未匯入360萬元
至今日只帳戶內只有210萬元

chiachin666666 wrote:
是小妹語焉不詳或表達不清楚嗎?
買方並未匯入360萬元
至今日只帳戶內只有210萬元


150萬的錢呢? 是還妳的房貸? 妳原先房子房貸還有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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