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申明 我並不是公務人員 相反的我是一個地主 最近有需要查估 才查了 相關資料
我覺得該樓主 純粹是封建及納粹式的煽動
1.補償金合不合理 不應該由當事人來講 也不該由政府來講 應該攤開來計算
2.政府針對地上物補償 都有作業規範 "臺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 及 "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查估基準" 由第三方評價 不合理請修法 不正確估價 請依據來力爭
例如:房屋重建單價標準表
分鋼骨 加強磚造 ...都有不同價格
基準單價分級評定表
外牆 內牆 天花板 地板... 所有都有憑有據
3.如果公務人員 違法將反而是官(民)商勾結 要吃官司 如果您是公務人員 你會用同理心 還是法律
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已送行政院審議,未來將強調公益性及必要性,並確保程序公開透明
其實一直有在做, 還有民間版的草案
只不過財團的力量一向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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