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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婆, 注意了!

若跟我一樣都有公証也有誠實報稅, 不必擔心.
逃稅, 這可是要對2300萬TW人負因果!

包租公、包租婆要注意囉!如果去年報稅時沒有誠實申報租金收入,最近可能就會收到國稅局的稅單,除補稅並加計利息外,最高還要加罰一倍。一人名下有3間以上的房屋,非自用住宅中有營業用的房屋,都是國稅局重點查稅對象。

國稅局官員表示,每年7、8月都會統整資料,針對包租公、包租婆查稅,除書面審查外,還會進行實地訪查。很多民眾誤以為只要跟房客講好不要報稅,就可神不知、鬼不覺坐收租金不必繳稅,其實國稅局每年都會進行
調查抓漏。

若發現有漏報或低報,國稅局會直接依房屋評定現值進行「自動調整」,開出補稅單。官員解釋,一樓臨馬路房屋,國稅局核定租金應為房屋評定現值的52%;巷內房屋,則為30%。至於2樓以上的房屋,核定租金則為房屋評定現值的28%。只要房東未申報租金所得或租金所得過低,國稅局就會開出稅單。
2011-07-28 14: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包租公

lienly wrote:
若跟我一樣都有公証也...(恕刪)


我之前租套房
合約裡面有寫說收據不能拿去報稅還是什麼忘了
後面加一條如果去報稅還是怎樣由房客負擔費用
這樣是說可以拿收據去檢舉嗎?

那如果租金要繳的稅 比 國稅局依房屋現值算出來的多
那不就直接依國稅局稅率下去算就好了?

國家搞得爛麼爛 還敢收齊稅阿
說到底 中華民國經濟體 在國際上 連個屁都不是

maccc wrote:
我之前租套房合約裡面...(恕刪)


可......

政府就是因為缺錢,為何缺錢:上面的官員,官官貪汙,下面的百姓就必須補這些破洞,
政府要是有魄力像打房價一樣的態度來掃蕩貪污官員,台灣的未來一定強,目前是看衰~~



maccc wrote:
我之前租套房合約裡面...(恕刪)


然後房東會把補稅資料寄給你.....
因為當初你是同意才簽約的.......
這是合約耶
非法的合約或是太不合理的合約
應該都不會被政府承認吧

afa60 wrote:
非法的合約或是太不合...(恕刪)


如果合約中叫你不能拿去報稅這個就違法,但是合約中寫說多出來的費用由房客負擔,這個沒違法屬於雙方的合約協定。
簡單講是未稅價或含稅價的問題而已!你要付未稅的房租,還是含税的?大部分的房客都選未稅,因為不想繳税給米蟲政府,也不想因此多付房租!
很簡單,熱門的店面,房租稅外加,不行拉倒!
普通店面,只能照實申報!

查稅老早就在查了,兩年前我家有一間店面退租,但有公證,稅務上月就找上門來查說當年稅金少報要罰,還要去找證據,如水電帳單說無人住才肯放手~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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