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因為有人用土地借貸未還 使得土地被拍賣
而我持有該地上屋的權狀
這種土地跟房屋不同人持有的老房子
該如何跟對方談買賣
我想要賣掉這間屋子給買土地的人
但要如何談才不會被坑
我也知道如果對方不買的話 可以向我要求租金
但我手上現在另一棟房子可以住
所以我傾向賣掉他
請知道的人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
teacherNeo wrote:
家裡因為有人用土地借貸未還 使得土地被拍賣
而我持有該地上屋的權狀
這種土地跟房屋不同人持有的老房子
該如何跟對方談買賣
我想要賣掉這間屋子給買土地的人
但要如何談才不會被坑
我也知道如果對方不買的話 可以向我要求租金
但我手上現在另一棟房子可以住
所以我傾向賣掉他
請知道的人幫忙回答一下 謝謝
一:法院拍賣前,應該會有現場查封的動作(依您的敘述,你所持有的建物並未併付拍賣
足見查封筆錄,記載應正確),若是如此拍賣當時你應該有優先承買權,應是你無意
願主張承買,才會有今日的現狀。
二:若是他不積極開發使用該基地的話,他購買地上物的心態是靜待等你找他談。
三:單純購買地上物一般來說要考慮:採用建材/利用性/折舊年限/保存登記的權狀面積,
等等...
四:假設該基地地段佳,商業活動熱絡,你自然是可以加加碼提高些價格,反之...你是知道的。
五:其實假設拍定當時你的經濟狀況是允許的,應該主張優先承買,現在就容易處理多了。
六:先找代書或仲介幫你鑑個價吧,再跟基地新所有權人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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